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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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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考点延展
思考提高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创作中期的主要作品,是一幅杰出的美国社会生活风物图,是很很好的世界儿童冒险小说之一,曾被多次搬上银幕。马克·吐温以幽默的文笔再现出自己早年在南方的所见所闻,全篇现实主义描绘和浪漫主义抒情交相辉映,尖锐深刻的揭露、幽默辛辣的讽刺和浪漫传奇的描写浑然一体。
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哈克,他是美国文学目前很好富有叛逆冒险精神和正义感的儿童形象。他过惯了自由的生活,喜欢无拘无束,但是做了寡妇道格拉斯太太的养子之后他就变得越来越不自由了,不仅要学着穿衣戴帽,还要学习没完没了的各种规则,实在让他觉得特别痛苦。有一天,他失踪已久的父亲突然出现,他几乎是一个醉鬼,他要求小哈克乘小船到一个林中小屋与他同住,过自由自在捕鱼打猎的生活,哈克自然很好乐意。可是父亲一直逼迫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财产,又会在醉酒时打骂他。他实在忍无可忍,于是趁着父亲不在家,逃了出去。
在逃跑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沃森小姐家的黑奴吉姆。吉姆是个忠厚能干的黑人,但他依然避免不了被任意贩卖的厄运,当他听说小姐要把他卖出去时,就逃了出来。遇见哈克后他们成了好朋友。河水上涨泛滥,房子被水冲了起来,俩人登上了木筏,顺密西西比河漂流,希望能逃离蓄奴州。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们只能趁着天黑行动,就这样经历了许多艰苦之后,终于漂流到一处安全之地。但是后来他们发现他们这一路并不是向北漂流而是向南漂流,所以更加进入到了蓄奴区。他们也只好听天由命,小木筏是他们安全的所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有一天,哈克和吉姆遇到了两名自称是法国储君“路易十七”和“公爵”的老骗子,他们强迫哈克服侍他们,并且控制了木筏,一路上在所经过的村镇中行骗,哈克忍受不了,决定逃走,但是此时骗子已经将吉姆卖掉。一路打听吉姆下落的哈克来到名为莎丽的妇人家,得知这位莎丽阿姨是汤姆的波莉阿姨的亲姐妹,她们误把哈克认为是汤姆。机灵的哈克将错就错,索性冒充起汤姆。哈克精心设计出一套救出吉姆的办法,很后将吉姆解救出来,并还给了他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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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没有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你肯定不知道我是谁,但这无关紧要。那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虽然书中的描述有些夸张,但他叙述了基本的事实。其实,这没什么。除了波莉阿姨、那个寡妇和玛丽,我还没见过哪个不撒谎的人。《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对汤姆的波莉阿姨、玛丽和道格拉斯寡妇都有所介绍。就像前面我说的,虽然有些夸张,但大体上符合实际情况。
那本书的结尾说到汤姆和我发现了强盗藏在山洞里的钱,因此一夜暴富,每个人分得六千美元金币,堆积起来,金光闪闪,熠熠夺目。撒切尔法官把这些钱拿去放债,一年下来我们每人每天可获利一美元,多得简直让人不知如何是好。道格拉斯寡妇认我当她干儿子,还要教我读书写字,学习礼仪。但一想到寡妇那个沉闷乏味、墨守成规、正经古板的样儿,我就觉得生活在那个房子里是个灾难。所以当再也忍受不住的时候,我逃走了。我穿上破旧的衣服,再次钻进装满糖的大木桶,别提多自在了。不曾想,汤姆索亚找到我,说打算组建一帮盗贼团伙,说如果我想体面地回到寡妇那里,就应该加进来。于是我就又回去了。
为了我,寡妇哭得很伤心,说我是一只可怜的迷途羔羊,还说我是其他一些什么东西,但她其实并无恶意。她又给我穿上新衣服,我呢,站在那一动不动,浑身汗涔涔的,憋得透不过气来。唉,一切又回到原点了!一旦寡妇敲响午餐的钟声,你就不得不去。但是到餐桌后你还不能立马开吃,得等寡妇低着头朝饭菜嘟囔几句。实际上饭菜没什么不好,只不过每道都是分开做的。杂烩就大不一样了,各种东西混在一块,汤汁也拌一块,味道美极了。
晚饭后,她拿出一本书,给我讲摩斯和蒲草帮的事迹。我绞尽脑汁想去弄清关于他的一切,但过了一会儿她说摩斯早就死了。这时,我对他就不怎么上心了,因为我对死人不感兴趣。
过了会儿,我想抽根儿烟,希望寡妇能同意,但她不肯。她说抽烟是件很自私的事,还不卫生,让我必须戒了。这就是一些人的处事方式,对某件事一无所知却毫无根据地厌恶它。死去的摩斯与她非亲非故,也帮不上其他人,她却关心得乐此不疲。但即使我做了件好事,她也会鸡蛋里挑骨头,成心找碴儿。她自己也抽鼻烟。当然喽,这无所谓,因为是她自己抽嘛。
她的妹妹沃森女士是一个宽容大度、身材高挑的老妇人,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她刚搬过来跟寡妇道格拉斯住在一块,就拿着一本拼读书刁难我,一个钟头之后,寡妇才让她休息。我简直要崩溃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更是沉闷无聊,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沃森女士说:“哈克,别把脚放那儿,别缩成一团,坐直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哈克,别那样打哈欠、伸懒腰。你怎么这么不规矩?”然后她跟说我“地狱”的事情,我说希望自己能到那儿。她顿时火冒三丈。但我并不是有意惹她生气的,我只是想出去走走,换个环境,我从不挑三拣四。在她看来我的话太不正经了,打死她也不会那么说,她会好好生活然后进“天堂”。但我看不出“天堂”有什么好,也就没想去争取。但事实上我从来不说出来,因为说出来没什么好处,只会招致祸端。
她喋喋不休地说个没完,说“天堂”所有的好,她说在那里一个人每天要做的就是拿着竖琴不停地唱歌、游走徘徊。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但同样我也没说出来。我问她汤姆会不会也去那里,她说不会。听到这,我就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我希望他和我在一起。
沃森小姐对我依然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真让人烦得慌。过了会儿,他们带来几个黑人,做了祈祷后大家就各自回房睡觉了。我拿了一节蜡烛,放在卧室里的桌子上,然后坐在靠窗的椅子上,试着想些开心的事,但一点儿用也没有。唉,简直无聊死了。天上的星星眨巴着眼睛,树林里的叶子沙沙作响,仿佛是在演奏着悲伤的乐曲。远处一只猫头鹰在为死人而凄厉地叫着,一只三声夜鹰(常见于北美)和狗也在为垂死的人号哭,连风好像也在低声细语地跟我诉说着什么,我只感觉到自己冻得浑身直哆嗦,声音都辨别不清了。后来,树林里传来鬼叫声,当这些鬼想诉说心事却又不被理解时往往就会这样,在棺材里也不得安生,只得每晚悲凄地四处游荡。我既郁闷又害怕,希望能有人陪着我。就在这时,一只蜘蛛爬到我肩膀上,我顺手把它弹下来,没料想它落在了蜡烛上,还没等我把它救走,就烧成灰烬了。有人说这是不祥之兆,会带来厄运。一想到这儿,我就更加害怕了,差点儿把衣服抖掉了。我站起来,在原地来来回回走了三次,每次都在胸前画着十字,然后用绳编了一撮头发来辟邪,但我不确定这有没有效果。在你丢马蹄钉的时候,你就会照着这来做,而不是把它钉在门框上。但是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也能驱除因为杀死蜘蛛而带来的厄运。
我又坐那儿了,浑身发抖,便拿出烟斗抽了一口,屋子里面死一般的沉寂,所以寡妇压根不会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过了很久,我听到镇上的钟“咚、咚”地响了十二下,之后世界便又再次陷入沉寂之中。过了不久,树林深处传来枝丫折断的咔嚓声音――有东西在动。我一动不动地仔细听着,只听见“喵喵”声。这感情好!“喵喵”,我也轻声回应着,然后吹灭蜡烛,从窗户爬到棚上,再滑到地上,一溜烟儿爬进树林里。一点儿不错,是汤姆索亚在那等我呢。
P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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