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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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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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慕吱,非典型性理科生。
生于江南小镇,喜好温婉细腻的故事,希望能把所有的少女心落于笔下。,《南心漫漫》由慕吱著。
宋斯南守在宋之漫身边十几年,两人日常斗嘴吵架,虽然每次都是他低头,但他甘之如饴。本以为她注定要和他在一起,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情敌长相好、家世好、学习也好,居然还卖惨搏同情!宋斯南冷笑:这都是我玩剩下的,你休想和我抢!
这年少时光,我只专心做一件事,喜欢你,从一而终,认真且怂。, 01
南镇的夏季燥热难耐,宋之漫单手提着行李箱,步伐缓慢。
终于到了。
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雕花栏杆,斑驳石墙,照片的景物与实物定格,合为一体。宋之漫上前几步,手还没碰到那个铁环,门就被人从里打开。
老妇人看到宋之漫明显一愣,脸上又快速浮现一抹喜悦:“之漫来了,之漫来了啊!”
宋之漫咧开嘴笑,熟稔地用吴侬软语回道:“吴婶,吴叔父在家吗?”
“在的,在的。”她拉着宋之漫的手,满是慈祥地看宋之漫,“他已经等了你好久了哦。”
两人刚进屋,里面的人突然开口,声音洪亮:“之漫丫头!”夏日炎热焦灼,老人的语气同样焦灼。
里屋正坐着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老人满头白发,蓄着的胡须已有一指长了,他一只手摸着胡须,一只手拿着一个搪瓷杯,杯子上面冒着热气。
“吴叔父。”
吴继荣淡然自若地喝了口茶,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外面又进来人了,还没说上话,两位老人便随人出去了,嘱咐她先在这里逛逛。
逛什么呢,这里都来过十七八回了,每回都待十几天,那时年少,宅子里每个地方都跑过,每个房间也都钻进去看过,眼前挂着的这些古董字画,也都是看过许多遍的。
宋之漫走到屋子里优选的字画前。
是王羲之的真迹,十年前,她靠前次见。边上的是王羲之儿子王献之的真迹,左下角还有一道细微的钢笔印,是八年前留下的。再边上的青瓷花瓶,据说是唐朝的。
宋之漫上前摇了摇花瓶,笑了,里面还有颗小珠子,是五年前扔进去的。
她逛了一圈,然后躺在太师椅上,学着老人的模样摇晃着,外面的太阳太大,老屋里却是十分凉爽的。
她的心情渐渐地平稳下来。
所有在这间老屋里发生过的、想起来就让她嗤笑的、顽劣又不堪回首的往事,其实后面都要加上一个名字――宋斯南。
她微张嘴,轻声念着他的名字,又咧嘴笑了。
宅邸的外面缓缓驶来一辆吉普车,南镇这个地方道路狭窄,又多是青石板路,走路都有些磕磕绊绊的,因此鲜有人开车进来。这辆车,就停在外面的百年樟树下。车窗就在刚刚宋之漫进门后缓缓降下,坐在副驾驶座的人偏头看向后座,低声询问:“宋总,需要我和吴先生打个电话吗?”
后座的人半张脸隐在阴影处,半张脸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亮光。他手指微动,声音里透着几分疲惫:“不了,就在这里等她。” 等她,还是等他?助理还想张口问,却在下一秒转身看到自己老板眉宇间憔悴的神色后闭上了嘴。
助理转回身端正姿态坐着,时不时地往车外看一眼,又看着手表上的时间。
天色渐渐变暗,车后座上的人似乎睡着了,均匀的呼吸声浅浅淡淡的。
傍晚是小镇很为热闹的时候,橙色的天空上被一团一团的炊烟渲染,耳边是下班回家的人的匆忙脚步声、小孩的玩闹声。宋斯南似乎被嘈杂声吵醒,他静静地听了许久,嘴角勾出一抹笑意来。
助理见他醒了,马上说:“宋小姐刚刚走了。”
宋斯南伸手捏鼻梁的动作一顿:“走了?”
“是的,差不多有……半个小时了。”
宋斯南暗骂了句脏话,随即打开门。随着车门的打开,外面的热气快速席卷他的身体。他是从南城过来的,会议一结束就匆忙赶来,身上穿的还是一整套西装。他把外套脱了,领带也一并取了,解开衬衫袖子处的纽扣,把袖子挽至小臂处,单手插兜往宅子走去。
他看着自己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心情莫名的好,吹起了口哨。
这一进去就是三个小时。等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光如水,蝉鸣不断的夜晚,他拿出一支烟,打火机的“吧嗒”声与蝉鸣融为一体。
星点火光亮起。
他抽了一支烟之后上车,吩咐助理:“去她住的地方。”
宋之漫住的是司绿客栈,在这个小镇上算是比较出名的。
她一进门,靠着窗沿煮咖啡的客栈服务员就叫住她:“宋小姐,有人找你。”
“谁找我?”
服务员摇了摇头:“不认识。”随即她又笑得不怀好意,“是个不错大帅哥呢,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刚好她手机发出了短信提示声,她笑着摆摆手:“没有,我还没有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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