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序
章姓名年龄籍贯
第二章莫须有先生下乡
第三章花园巧遇
第四章莫须有先生不要提他的名字
第五章莫须有先生看顶戴
第六章这一回讲到三脚猫
第七章莫须有先生画符
第八章续讲上回的事情
第九章白丫头唱个歌儿
第十章莫须有先生今天写日记
第十一章莫须有先生写情书及其他
第十二章月亮已经上来了
第十三章这一章说到不可思议
第十四章这一章谈到一个聋子
第十五章莫须有先生传可以付丙
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
章开场白
第二章莫须有先生买白糖
第三章无题
第四章卜居
第五章工作
第六章旧时代的教育
第七章莫须有先生教国语
第八章上回的事情没有讲完
第九章停前看会
第十章关于征兵
第十一章一天的事情
第十二章这一章说到写春联
第十三章民国庚辰元旦
第十四章留客吃饭的事情
第十五章五祖寺
第十六章莫须有先生教英语
第十七章莫须有先生动手著论
第十八章到后山铺去
第十九章路上及其他
,凡例
一、本套书所收废名作品,均为其1949年以前所作小说和散文。
二、本套书共4卷,卷为《废名短篇小说》,收《竹林的故事》《桃园》《枣》等短篇小说集3种和集外短篇小说5篇;第2卷、第3卷为《废名长篇小说》,其中第2卷收《桥》(上下卷)和未竟长篇《纺纸记》《芭蕉梦》;第3卷收《莫须有先生传》和《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第4卷为《废名散文》,收各类散文111篇。
三、各卷以成集者为主体,其他散篇列于成集者之后。
四、各卷所收作品大体按出版或发表时间先后排列,未刊稿据写作时间编次。
五、成集者一般以初版为排印底本,如以其他版次为排印依据,则加注说明;已发表且未收集者,以初刊为底本;未刊稿以原稿(复制件)为底本。
六、成集者中,他人所作序跋,一并收录。
七、原竖排改为横排,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异体字改为正体字;通假字、假借字和“的”“地”“底”等部分用字,一仍其旧。明显的讹字、衍字、脱字,参校手稿、初刊等其他版本,酌予订正,并分别用〔〕、〈〉、()标示,将所改动者置于其内。
八、标点符号尽量保留原貌;篇名书名,酌加书名号;原文无标点,则按现行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用法重新标点。
九、所有作品均加“题注”,主要著录发表、出版、署名、题名更易、写作时间(除原刊本未署写作时间或与单行本所署写作时间一致者外)、作者附言、原刊编者按语、底本依据等信息。
十、保留作者自注,并在注条末标以“-作者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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