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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发明者
从兽皮到摩天大楼
驯服的手
从脚到飞行器
千变万化的嘴
鼻子
耳朵
眼睛
摘要与插图
前 言开天辟地之时,万物皆简朴。宇宙的中心是地球,广阔而美丽的蓝色透明穹隆是天空。
夜晚时分,那刺破穹隆俯视人间的小天使,是一颗颗美丽的星星。
然而,突然有一天,一个勇敢的人带着简易的望远镜,爬上了塔的顶端,开始了对天空长时间的细心观察。
从此以后,问题就来了。
先是太阳取代地球变成了宇宙的中心。接着他又发现,我们引以为傲的太阳系其实只是宇宙这项神秘的巨大工程中微不足道的一分子,而非从前所认为的全部。宇宙是另一项更神秘更巨大的计划中一个微小的部分。而这个巨大的计划也已经被模糊地界定为银河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偏僻角落。
这些惊世骇俗的新发现不仅在神学家那里引起了极大的混乱,还直接导致了数学家和天文学家们的思维紊乱。长久以来,他们已经习惯了以千米和英里为单位,来测量地球与月球以及地球与的行星之间的距离。
然而现在,当的“宇宙”老人的影响力出人意料地比一本东方圣书中的一章更显赫时,当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有更巨大的星球存在,甚至大到可以轻而易举便容纳我们太阳系的大部分时,当我们祖先用于简单计算的单位从零增加到了万亿、万万亿时,人们意识到,如果不想让天文学家在伏案计算时磨破臂肘,就必须变换一种新的几何标准。
出于这个目的,人们制定了所谓的“天文单位”,即929万英里,它代表了地球轨道的半径。只要人们的测量目标离地球不是太远,它都可以算是个足够方便的尺码。
可是,一旦要在真正的星球之间进行测量(指那些与我们相邻的小伙伴相比更大的星球),这样的天文单位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此时,就需要一个比微不足道的929万英里更大的单位。
当时,阿尔伯特·麦奇逊正在进行光学试验,他已经成功计算出了光的射线(当然,“光的射线”是子虚乌有。我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在我们能够用科学时代的术语进行思考之前,我们仍然会一直处在浪漫时代的诗歌术语阶段)。正如我所说的,麦奇逊已经发现光是一种以每秒299820千米的速度运动的物质,这让人们获取了一种极为清晰的概念。一分钟是60秒,一小时是60分钟,一天是24小时,一年是365天,通过乘法计算,他得出的结论是:光每年
行走的路程是10.4186234万亿公里。后来,人们把这个距离叫做“光年”,把它用作了现代天文学的测量尺度。
起初,人们为此而高兴。因为在“光年”之前,人们就只能用2.5万亿英里来介绍近的星体半人马座离我们的距离。而现在,人们大可以轻松地说:“半人马座?离我们也就4.35光年。这距离实在太近了,好像都可以进行一次惬意的旅行了!”
但是,从古至今,天文学家对距离的欲望就不曾有止境。他们发现,在2万或3万“光年”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些漂亮的小行星轨道,然后迅速地对星云发起了猛烈的冲击。那些发光的小黑点能够让我们联想起显微镜下的微生物,而据他们推算,其中某些星体与我们之间的距离在200-300万光年之间。
这样,连“光年”都成了小得可怜的天文单位。
谁能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计算单位呢?
至此我所说的,既不是出于狭隘,向人们卖弄我的学识;也不是为了炫耀我那种能够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获得《大英百科全书》的幸运。我在恒久的时光乐器上拨动这几根琴弦,只是想为本书的论述埋下一些伏笔。
一些人认为,当地球被强行剥夺了作为“宇宙中心”的荣耀地位时,人也将会从自直立行走以来就确立的傲慢自大而受尊敬的位置上跌落下来。宇宙由成千上万的星云团所组成,每个星云团的面积都大于数百万平方光年。与此相比,人显得无比渺小。因此,他们无法再继续吹嘘自己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