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教材专门为高职高专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而编写。按《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本教材的作者均是长期从事高职高专教育的老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内容的选择和编排上均有较大突破,具有鲜明的高职高专;语言通俗易懂,案例丰富,每章正文部分均附有阅读材料、课堂练习、案例分析,还配有大量的练习题,并设计出了若干实训题供教学实训选用,力求体现基础性、实用性与性。本教材适用对象是高职高专生、普通大中专学生,也可作为本科生的学习参考书和教师教学参考书。
目录
项目一 认识风险和保险基本知识
任务一 风险与保险
一、风险的概念
二、风险的种类
三、风险的管理
四、风险与保险
任务二 认识保险及其特征
一、保险概念
二、构成保险的要素
三、保险的种类
四、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项目二 认识保险市场
任务一 认识保险市场的构成
一、保险人
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三、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
任务二 认识国内外保险市场
一、中国保险市场简介
二、中国大陆以外保险市场简介
任务三 认识网上保险
一、网上保险的概念
二、网上保险实务
三、网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任务四 认识银行保险
一、银行保险的概念
二、银行保险的起源及发展
项目三 认识保险的基本原则
任务一 认识诚信原则
一、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规定诚信原则的原因
三、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四、违反诚信原则的后果
任务二 认识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三、保险利益原则的运用
四、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任务三 认识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二、损失补偿的形式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运用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任务四 认识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项目四 认识保险合同业务
任务一 初识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任务二 认识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四、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
任务三 认识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二、保险合同的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项目五 认识人身保险基础知识
任务一 人身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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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摘要与插图
这一政策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不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志。同时,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人身保险则是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经营风险获取利益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这一经营活动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参加人身保险取决于被保险人的个人意愿。(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主要是给予劳动者切实的生活保障。这种保障通过收入进行分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社会安定。人身保险则是以自然人及法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对被保险人发生人身风险事故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其经济压力,解其一时之需。概括地说,主要作用是给予当事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的基本功能并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社会保障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之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能为自身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获得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有的社会保险项目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除要求劳动者为社会劳动外,还要缴纳少量保险费,才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于按一定工资比例缴纳保险费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所领取的保险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并不对等。
人身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在经济合同关系之上,任何一个有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受益人就能获得相应的申请保险金给付的权利。权益的多少取决于其所缴纳保险费数额的多少。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其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出发,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原有的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还要随着物价的上升、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进行调整。人身保险金给付水平的确定,一般只考虑投保人缴费数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5)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涉及的是国家的各种社会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和劳动工资政策,反映的是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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