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考题解读: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2014版)》:
十年司考真题全新解读;六百核心考点归类精讲;
以考点为主线的真题串讲评述;从宏观到微观的层层点拨分析;
由点及面的知识进阶扩容;开启灵动思维;拓展真题视界;铸就历年考题学习平台。
目录
命题分析
专题一 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考点一 基本原则
考点二 基本制度
考点三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专题二 管辖
考点一 主管
考点二 级别管辖
考点三 一般地域管辖
考点四 特殊地域管辖
考点五 协议管辖
考点六 裁定管辖
考点七 管辖权异议
专题三 诉
考点一 诉的要素
考点二 诉的分类
考点三 反诉
专题四 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考点一 当事人资格
考点二 共同诉讼
考点三 诉讼代表人
考点四 公益诉讼
考点五 第三人
考点六 诉讼代理人
专题五 民事证据与证明
考点一 民事证据的种类
考点二 证据的分类
考点三 证据收集与保全
考点四 举证责任
考点五 举证时限
考点六 质证
考点七 证明对象
专题六 期间、送达
考点一 期间
考点二 留置送达
专题七 法院调解
考点一 调解的原则与适用范围
考点二 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
考点三 调解书
专题八 保全与先予执行
考点一 财产保全
考点二 先予执行
专题九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专题十 普通程序
考点一 起诉与受理
考点二 开庭审理
考点三 缺席判决
考点四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考点五 民事判决、裁定、决定
专题十一 简易程序
考点一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考点二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专题十二 第二审程序
考点一 二审程序的理解
考点二 允许上诉的裁判范围
考点三 当事人地位的确定
考点四 上诉的撤回
考点五 二审审判程序
考点六 上诉案件的裁判
专题十三 程序
考点一 选民资格案件
考点二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考点三 程序综合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考点一 再审中发现一、二审法院遗漏当事人的处理
考点二 基于检查监督权的再审
考点三 当事人申请再审
考点四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专题十五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考点一 督促程序
考点二 公示催告程序
专题十六 执行程序
考点一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考点二 执行开始与执行措施
考点三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专题十七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专题十八 仲裁概述
专题十九 仲裁协议
考点一 仲裁协议的效力
考点二 仲裁协议的失效与无效
专题二十 仲裁程序
考点一 仲裁审理
考点二 仲裁庭的组成
考点三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
考点四 仲裁裁决
……
专题二十一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专题二十二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专题二十三 案例、论述综合解析
摘要与插图
随着考试范围的扩大,对管辖的考查也趋向综合性、复杂性,往往一道题目包含若干个知识点,例如2005/3/36就包含了督促程序的管辖、法院的管辖权、协议管辖和涉外管辖中的不动产管辖问题。2010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丰富了移送管辖的内涵,当然,该部分的考查也会适应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在新民事诉讼法涉及对管辖权转移制度修改的背景之下,2012年司法考试就涉及到了从未考过的管辖权转移制度及其与移送管辖制度的比较。2013年涉及到对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以及管辖权转移的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题的复习既要以法条为本,全面准确,不能想当然,又要系统灵活,不要死记硬背。[疑难辨析]注意区分劳动争议仲裁与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性,因此,劳动争议仲裁是进行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而商事仲裁是一种与民事诉讼并列的争议解决机制,由当事人选择。
解析《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劳动争议纠纷适用仲裁前置原则,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提起诉讼。故A、B项正确,C项不正确。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本题中王某与电网公司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王某可以申请先行调解。故D项正确。
[疑难辨析]该题综合性考查级别管辖制度。应明确协议管辖是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还要区别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