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税收调节居民收入不平等是各国经济学者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从这方面讲,本书选择了一个在经济学中普遍的研究对象。但是,本书试图做到旧题新解:在分析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所需条件的基础上,提出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两条路径。其一,在居民收入能够完整统计的条件下,较高结构累进性的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不平等是适用的。其二,在隐性收入较高的条件下,扁平化甚至单一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将更有利于居民收入不平等的调节。另外,流转税与财产税都是“对物税”,如果商品消费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房产拥有数量显著不平等,那么,流转税与财产税都能够转换为“对人税”而发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这种研究否定了传统上、或者说西方发达国家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路径的普适性,认为不同条件下的税收制度设置应该有不同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