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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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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 刑
  第二节累 犯
  第三节 自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摘要与插图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点归纳 虚假广告罪
  1.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2.罪量:本罪成立要求情节严重。
  3.有通谋可成立它罪共同犯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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