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帮助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能够一次性地顺利通过《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编著者本着让考生快捷、、全面掌握考试要点、难点、热点的原则,根据多年专业辅导经验,编写了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辅导丛书。《考点一本通》是其中的一册。该辅导教材按照考点汇总、难点解惑、热点精析的思路编著,具有短小精悍、方便记忆的特点,具有帮助考生速战速成、事半功倍的功效。本书共分八章:(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建设工程法人、建设工程代理、建设工程物权、建设工程债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担保和保险、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要是概括性
地阐述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具体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则放入相关章节)等基本法律知识;(2)施工许可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等法律制度;(3)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法律知识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4)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合同、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相关合同(包括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和委托合同)的法律知识;(5)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的法律知识;(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等法律知识;(7)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
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律知识;(8)解决建设工程糾纷法律制度。该章的考点涵盖了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包括民事诉讼、仲裁、调解、和解、争议评审、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
目录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第三节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第四节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第五节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第六节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第七节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第八节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第九节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024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第二节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第三节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第二节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第三节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第二节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第三节 相关合同制度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第三节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第四节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五节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二节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节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五节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第二节 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节 仲裁制度
第四节 调解与和解制度
第五节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附录一:2015年二建法规考试时间知识点汇总表
附录二:主要法律法规
摘要与插图
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是建设工程活动中要的主体。【教材P6】(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2、法人成立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教材P7】
注意:该知识点一建法规考过三次。
3、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教材P7】(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4、依法需办理登记的法人,自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教材P7】(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5、项目经理部的性质(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①性质: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班子,不具备法人资格。
②法律责任:项目经理部实施的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6、在建设工程中,并非所有建设活动主体都是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通常要具有法人资格,而建设单位既可能具有法人资格,也可能没有法人资格。【教材P7】(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7、关于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和项目经理【教材P8-9】(教材第四版新增知识点)
①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
注意:法律条款上的“应当”和“可以”是有区别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属于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和要求,而“可以”是任意性或者授权性的规范,行为人可以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具有随意性。
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企业和项目经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该知识点已考年份: 2014年。
③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期支付,应当将施工企业作为被告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