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编,针对简答题,根据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结合真题,对简答题的重点理论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精解。第二编,针对案例简析题和分析题,按照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学科划分,结合真题,将每个学科在主观题中常考的知识点加以总结整理,供考生集中复习。第三编,针对法律文书题,简单介绍写作技巧和准备方法。第四编,针对分值比例不断提高的论述题,我们准备了“模板套路写作法”,为考生提供三个基础模板,井提供了18个写作套路,考生只要按照这一方法去认真复习 准备,则原本似乎无规律可循、无答案可参考的论述题,也将迎刃而解。
目录
第一编简答题
第一节真题解析()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二编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民法()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二章刑法()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三章商法()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四章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五章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六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与预测()
第二节考点整理()
第三节突破预测题()
第三编法 律 文 书
一、法律文书题冲刺指导()
二、突破预测题()
第四编论述题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分析()
三、论述题的答题思路:模板套路法
()
四、突破预测题()
司考锦囊——冲刺阶段模拟试卷
模拟预测试卷(一)()
模拟预测试卷(二)()
摘要与插图
不悔的选择——试卷四备考方法和技巧
作为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难度并不仅仅表现在较低的通过率上,还表现在难复习、难准备上。十多个法律学科,近百部法典和司法解释,上万条法律条文……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让很多考生不寒而栗,未战先怯,甚至直接选择放弃。事实上,竞相涌现的各种辅导教材也好,培训课程也罢,其核心无非在于试图告诉考生,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怎样复习才能够事半功倍。同理,本书想要告诉考生的是,司法考试主观题的重点和难点有哪些,究竟如何复习主观题才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尽管主观题在司法考试中的分量并不太重,然而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导致其复习应考变得困难重重:(1)考查方式为主观题,需要考生自己写作作答;(2)考查内容包含从法理学到部门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民商法等私法学科到刑法、行政法等公法学科的大量内容,复习量相当庞大。因此考生朋友对主观题往往感觉更加紧张,也更加重视。
另外,试卷四在整个司法考试中还存在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跟客观题相比而言,更容易得分或者失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卷四部分经常会成为通关与否的关键领域。
而我们在多年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发现,对于主观题,很多考生在复习心态和复习方法上有明显的错误:
错误一,认为主观题无须单独复习,反正主观题考的内容,客观题一样会考。
错误二,认为复习主观题就是拼命做题,于是花大量金钱去购买模拟试题,然后花大量时间去练习、去写作。
错误三,知道主观题很重要,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复习,做题太耽误时间,不做题心又慌,在紧张中走上考场。
事实上,由于主观题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命题上拥有不同于客观题的自身规律,又由于司法考试的科学性越来越强,我们可以根据历年考题提炼出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便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
第一,主观题的题量有限,但学科覆盖面广,因此每一学科只能考查要的知识点。这是我们复习主观题必须注意的问题。如果说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学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必须有所取舍的话,那么主观题就已经不是放弃的艺术,而是突破的艺术,是怎样找到考点并进行突破的艺术。主观题要在7道左右的题目中,考查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6个大学科群的知识点,分到每个学科群只有1题左右的份额,即便转化成小题,也只有4~6道题。而这几道小题中往往可能蕴藏着命题人认为的本学科要的知识点。结合历年真题分析,就可以发现,主观题的考点相当集中,因此也便于我们进行重点复习。
第二,主观题需要考生亲自书写作答,因此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有更加牢固的掌握。与客观题涂写选项不同,主观题增加了考试难度,考生只有在准确记忆知识点,分析题目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要件,并能在考场上流利地表述出来后,方能得分。因此,考生无法使用在选择题中惯用的排除法等技巧回答,更无法用投硬币等碰运气的方法。的办法就是,对重点的知识点必须记忆,并达到流利表达的程度。
第三,近几年主观题的命题趋势,是越来越综合化。不管是论述题、分析题的增设,还是法律文书题的逐渐淡出,都让我们感到,主观题的考查,越来越强调法学综合素质。因此,对有关问题的逻辑分析能力,成为考生在复习主观题时必须掌握的能力。但司法考试的应试过程往往较短,如何在短时间的备考过程中掌握这一能力?我们认为,一方面,需要考生进行一定的有针对性的题目训练;另一方面,考生要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重要知识点上的敏感度。当拿到题目后,考生要有意识地用自己已经熟悉的知识背景去分析,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