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美国观念主义语言学派的代表作。初版于1921年。 本书共十一章,系统地讨论了语言学的对象,语言成分,语音,语法程序,语法概念,语言结构的类型,语言的发展,语音规律,语言的交互影响,语言与种族、文化的关系等问题。 本书的体系基本上是依据意大利唯心主义哲学家、属于新黑格尔学派的克罗齐的《心灵哲学》建立起来的。
目录
前言第一章 引论:什么是语言第二章 语言的成分第三章 语音的音第四章 语言里的形式:语法程序第五章 语言里的形式:语法概念第六章 语言结构的类型第七章 语言,历史的产物:沿流第八章 语言,历史的产物:语音规律第九章 语言怎样交互影响第十章 语言、种族和文化第十一章 语言和文学重印后记
摘要与插图
第一章 引论:什么是语言 说话是日常生活里太熟习的事情了,我们难得会踌躇一下来给它下个定义。人说话,和走路一样,是自然而然的,只是比呼吸略次一点儿。然而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会相信:人自然就会说话,这不过是一种幻觉。学说话的过程其实是和学走路的过程绝不相同的。学走路时,文化,或者说社会习惯的传统,不起什么重要作用。小孩子天生具有我们叫做生物遗传的一套复杂因素,能做出走路所必须的一切肌肉、神经适应。这些肌肉和神经系统的相应部分的配备,可以说本是适宜于做出走路和类似的动作的。实在说,一个正常的人先天就注定要走路,并不是因为大人帮助他学会这种技术,而是因为从出生起,甚至于从受胎起,他的机体就准备好承担起走路这件事的一切神经机能消耗和一切肌肉适应。简括地说,走路是人类的遗传的生物的功能。 语言不是这样的。自然,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先天注定要说话,也是对的。但这是由于他不只出生在自然界里,同时也出生在社会怀抱之中,而社会一定会,大概一定会,领导他走向社会传统。没有了社会,如果他还能活下去的话,无疑他还会学走路。但也同样可以肯定,他永远学不会说话,就是说,不会按照某一社会的传统体系来传达意思。要不然,一把一个刚生下来的人从他出生的社会环境迁移到另外一个社会环境里去。在新环境里,他会发展赶路的技术,差不多象老环境里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