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如何当好生产主管》立足于企业生产车间,以生产主管的实际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为出发点,对生产主管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解析,重点介绍了成为生产主管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生产管理必备的方法和技巧,解答了生产主管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困惑与疑问。在每章后还附有案例,以事实说话,体现了生产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和做法,可为生产主管进行率、规范化管理和提升自身能力提供有效借鉴。 生产主管是企业生产的灵魂,是企业一线生产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基层生产和行政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执行者和指挥者。生产主管的素质、知识、技能与企业生产管理的好坏有着直接关系,做好生产主管委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目录
第一章 生产主管的角色认知
第一节 生产主管的能力与素质2
一、生产主管的基本素质2
二、生产主管的基本能力6
三、生产主管的基本观念7
第二节 生产主管的角色认知10
一、生产主管的三种角色10
二、生产主管角色认知的误区12
三、生产主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14
四、生产主管的岗位规范15
第三节 生产主管的职责与权限22
一、生产主管的时代要求22
二、生产主管的基本职责24
三、生产主管的权限26
导学案例27
第二章 生产主管必备知识
第一节 安全管理知识30
一、车间安全工作的意义和特点30
二、车间安全管理的组织形式32
三、车间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内容和方法34
第二节 法律法规知识39
一、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9
二、事故调查与处理必备法律知识46
三、劳动争议处理必备法律知识59
四、劳动合同法必学知识64
五、车间工作许可证制度75
第三节 标准化作业知识78
一、标准化作业的功能78
二、作业分析79
三、标准化作业的主要内容80
四、作业标准的制定82
五、推行标准化作业要点83
导学案例84
第三章 生产主管必备技能
第一节 学习技能87
一、学习技能的内容87
二、学习技能的测定92
三、学习技能的培育94
第二节 决策技能96
一、提升生产主管的影响力96
二、生产主管的科学决策与计划能力98
三、在实践中创新的方法108
第三节 应急技能113
一、何谓突发事件113
二、应急管理建设的原则115
三、应急分级117
四、企业内的防护行动要点118
五、保持应急反应能力方法119
导学案例123
第四章 班组管理与建设
第一节 班组的设置126
一、班组的设置原则126
二、班组的组织形式127
三、班组的地位与作用128
四、班组的管理体制与原则130
第二节 班组长的产生与职责权限132
一、班组长的产生132
二、班组长的类型134
三、班组长的角色认知138
四、班组长的地位与作用142
五、班组长的职责与权限145
第三节 车间与班组的民主管理151
一、车间民主管理151
二、班组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154
三、职工的权利与义务155
导学案例157
第五章 领导班子建设与职工管理
第一节 车间领导班子建设与劳动组织162
一、车间领导班子建设162
二、车间规章 制度建设169
三、车间劳动组织172
第二节 职工管理与培训181
一、职工管理的原则和方法181
二、不同类型职工的管理183
三、生产骨干的选拔、使用和培养186
四、职工培训191
第三节 员工特殊管理与教育202
一、人员安全管理的任务与内容202
二、特殊从业人员的管理205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分析与管理207
四、安全教育213
导学案例217
第六章 业务管理实务
第一节 现代企业车间与管理222
一、现代企业与车间设置222
二、车间管理的职能与组织228
三、车间管理的基本原则235
四、车间管理的内容与方法238
第二节 如何有效挖掘车间问题243
一、如何从4M查核各个环节 的问题244
二、如何使用5W2H手法调查作业效率245
三、如何利用QC手法分析现状246
四、如何找出现场导致交货期延迟的因素253
第三节 如何开展车间生产管理255
一、车间生产管理的地位和内容256
二、车间生产管理的任务和要求257
三、车间生产作业的执行与控制259
四、生产调度工作263
五、生产控制管理工具表单实务265
第四节 如何进行车间计划管理273
一、生产作业计划的内容273
摘要与插图
四、劳动合同法必学知识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该法共八章97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关于集体合同等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针对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开宗明义,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本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本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即劳动合同法的效力范围,也就是劳动合同法对哪些人适用,在哪些地域适用,前者称为《劳动合同法》对人的效力,后者称为《劳动合同法》的空间或地域效力。《劳动合同法》的空间效力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