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大多数州仇恨犯罪法的出台并非因为刑法在这方面尚付阙如,或者因为一些骇人听闻的罪犯不能依照现有法律充分受到起诉和处罚。刑法的缺失或者不当的宽缓并不是令美国政府头疼的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当然拥有起诉那些实施杀人、、伤害或其他犯罪的恰当方法,无论这些犯罪是否以偏见为动机。20世纪90年代初期,法学家们开始使用“仇恨犯罪”和“偏见犯罪”的术语。
作者通过追溯仇恨犯罪的起源、界定仇恨犯罪的定义及对仇恨犯罪立法价值的分析,对仇恨犯罪的泛滥展开了社会属性、政治属性及其正当性的解释。在进一步分析仇恨犯罪法执行、仇恨犯罪与宪法、仇恨犯罪与身份政治的冲突与碰撞后,作者指出,刑法及其执行在创造一个更加宽容的和谐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至关重要的是,警察和其他刑事司法机构在执法中,既要公正对待犯罪行为的被害人,也要公正对待犯罪行为人。厘清广泛存在特殊犯罪背景下的偏见可能发生在不同团体成员之间毫无意义,相反,它很可能导致分化,产生冲突并造成相反的社会和政治效果。封面图片说明
1957年9月初,美国阿肯色州小石城地方法院根据法院关于取消公立学校中种族隔离的决定接纳9名黑人学生入学,遭到白人种族主义分子的激烈反对。在州长的纵容下,上千名种族主义分子包围学校,殴打黑人记者,并把黑人学生赶走。法院裁决该州违宪,艾森豪威尔总统于24日派美军精锐部队第101空降师1000人赶赴小石城,“保护”黑人学生入学。
目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二章 什么是仇恨犯罪11
第三章 仇恨犯罪法35
第四章 仇恨犯罪泛滥的社会解释56
第五章 仇恨犯罪法的政治87
第六章 仇恨犯罪法的正当性107
第七章 仇恨犯罪法的执行125
第八章 仇恨言论、仇恨犯罪与宪法151
第九章 身份政治和仇恨犯罪177
第十章 政策性建议199
参考文献209
案例219
索引221
附录239
译后记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