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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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重点条文下均设置【注解】【应用】【配套】三个部分。
  【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逐条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解答。
  【配套法规】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领域中常用的法律文件进行了链接。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了《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配套规定全文,方便读者查找、应用。
 

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未成年人的定义)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权利)
1.在我国未成年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2.未成年人可以接受馈赠吗?馈赠的财物是未成年人个人的财产吗?
3.未成年人购买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第四条(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4.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时应当重点突出什么?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七条(国家机关的责任)
第八条(社会团体的责任)
第九条(表彰和奖励)
5.实践中,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进行表彰、奖励的主体和受表彰、奖励的对象分别是什么?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监护职责)
6.家庭暴力如何界定?
7.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一两断”吗?
8.监护人不明确时,应由谁来赔偿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家庭教育)
9.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有哪些?
第十二条(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10.家庭教育指导应遵循哪些原则?
第十三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11.本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了哪些要求?
第十四条(尊重未成年人知情权)
12.未成年人享有知情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第十五条(防止未成年人早婚)
1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会造成哪些弊端?
第十六条(委托监护)
14.委托监护后监护人的责任能否被免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教育的方针政策)
15.学校培养未成年人的目标是什么?
第十八条(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
16.学校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有哪些情形?
17.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学生?
18.残疾未成年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吗?
第十九条(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不得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19.为未成年学生减负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二十一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0.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障学生安全)
第二十三条(制定突发事件预案)
第二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
21.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都包括哪些情形?
2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该怎么办?
23.学校设备损坏未及时修理而造成学生受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学生受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5.学校提供给学生的食物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学生受伤害的,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6.学生在学校里自杀,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7.学生擅自离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28.自然灾害造成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第二十五条(专门学校)
29.何为严重不良行为?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保育、教育)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护的原则)
30.如何正确理解“尊重未成年人”?
第二十八条(保障受教育权)
第二十九条(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和社区公益性上网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
第三十二条(鼓励和扶持有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三十四条(禁止制作或传播毒害未成年人的出版物)
31.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传

摘要与插图

应用
  11.本条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了哪些要求?
  义务教育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来说是一种法定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因此,这就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到以下两点:(1)为适龄未成年人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物质保障。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支出的压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在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之外为适龄未成年人提供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充足物质保障。(2)转变观念。破除“重男轻女”、“读书无用”等落后思想,着眼于适龄未成年人德智体等的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配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11—13条第十四条(尊重未成年人知情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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