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配套解读与实例(含司法解释)》丛书的汇编体例如下:
1 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2 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解读,且每个条文都提炼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3 配套法规解读。对与主体法重点条文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政策进行解读,使观点更为鲜明、准确,语言更为通俗、精炼,更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
4 关联法规索引。详细列出与主体法条文相关联的法规的名目,方便读者查询使用;
5 典型案例。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6 附录相关法规。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增强了法律法规的相关性和实效性;
7 追加增补服务。书后附“增补登记表”,根据读者需求,提供不同方式的法规信息增补。
摘要与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提要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1996年进行了次修正,经过实践证明,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其程序设计和职权配置总体上是科学的、合理的,基本能够适应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实际需要。但是,中国与时俱进的改革和发展,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也对刑事司法活动的规范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1996年到2012年的16年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写入宪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刑事诉讼制度在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并且十余年来,刑事司法方面的改革不胜枚举,也亟待进行统一和规范。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第二次修正,这是时隔16年之后,《刑事诉讼法》的再次大修。《刑事诉讼法》此次修订历时数年,经过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和论证。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进和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回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各个方面对刑事诉讼活动提出的新要求。在修改中注意坚持了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第二,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第三,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共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共一百一十一条,修改后的条文从原来的二百二十五条增加到二百九十条。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将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一方面体现了与《宪法》的衔接,另一方面也将起到统领整个《刑事诉讼法》的作用。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这一宪法原则。刑事诉讼制度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使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进展。
第二,加强和完善证据制度。
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对于保证案件质量,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修改决定》中重点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补充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将不得自证其罪写入法典。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对于保证案件质量,正确定罪量刑具有关键作用。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写进了法典,并且在严禁刑讯逼供的规定后,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任何人不能被要求证明其自己有罪原则源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不强迫自证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