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12年年初,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防止日常监督过程中的失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率先提出了末梢监督理论。立足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方式,树立监督理念,扩大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力求打通检察监督的“一公里”,实现法律监督效果的化。其历时三年时间在检察实践中进行了对理论与实践不懈的探索完善。历经两个变化,先在监督方向上,监督要向三个末梢延伸,形成向两个末梢的延伸;其次在机制运行上,由构建“413”运行机制,到进而形成较为完备的“多渠道发现、零耽搁分流、一站式解决、同步式督察”的四项运行机制。
目录
上编末梢监督的理论
第一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面临的问题及末梢监督的意义
第一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面临的问题
第二节末梢监督的意义
第二章末梢监督的概念与特征
第一节末梢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末梢监督的特征
第三章末梢监督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末梢监督的内容
第二节末梢监督的方法
下编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四章侦查监督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侦查监督部门对末梢监督的实践——基于一个案例的分析
第二节侦查监督部门末梢监督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侦查监督部门末梢监督实践中的问题及完善
第五章公诉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末梢监督”理论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公诉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从公诉角度谈末梢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探索
第六章反贪污贿赂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末梢监督”理论在反贪工作中的具体应用
第二节反贪部门围绕“末梢监督”进行的制度构建及工作探索
第三节“末梢监督”在理论和实践发展中需要破解的难题及思路
第七章反渎职侵权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反渎职侵权部门对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反渎职侵权部门开展“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反渎职侵权部门实施“末梢监督”的途径
第四节反渎职侵权部门开展“末梢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第八章监所检察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监所检察科践行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监所检察科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监所检察部门践行“末梢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九章民行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民行部门对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开展末梢监督工作的成果展示
第三节民行工作开展末梢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探析
第十章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控告申诉检察科践行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控告申诉检察科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践行“末梢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章职务犯罪部门有关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职务犯罪部门践行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职务犯罪部门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成果
第三节职务犯罪部门践行“末梢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二章案件管理中心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案件管理中心践行末梢监督理论的实践
第二节案件管理中心践行末梢监督的实践成果
第十三章派驻基层检察室推行末梢监督的实践
第一节派驻基层检察室对末梢监督的理论实践
第二节派驻基层检察室实施末梢监督的内容、途径和手段
第三节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实施“末梢监督”所取得的实践成效
第四节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发展:以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务联络室”为视角
第五节派驻基层检察室实施“末梢监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应对措施
附录
摘要与插图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总体部署,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提出了“扎根培土接地气,服务百姓惠民生”的具体要求,为基层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从基层法律监督工作现状来看,虽然新刑事诉讼法解决了困扰法律监督工作的一些难题和问题,但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上仍然存在一定缺陷,这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例如,监督权作用范围有限,对基层民警、派出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执法主体缺乏有效监督;监督缺乏时效性,诉讼监督以事后为主,违法行为难以及时有效纠正;对于一些问题、案件多发领域,法律监督参与社会创新方式方法不多,导致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基于此,2012年年初,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为防止日常监督过程中的失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率先提出了末梢监督理论。立足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方式,树立监督理念,扩大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力求打通检察监督的“一公里”,实现法律监督效果的化。其历时三年时间在检察实践中进行了对理论与实践不懈的探索完善。历经两个变化,先在监督方向上,监督要向三个末梢延伸,形成向两个末梢的延伸;其次在机制运行上,由构建“413”运行机制,到进而形成较为完备的“多渠道发现、零耽搁分流、一站式解决、同步式督察”的四项运行机制。2013年11月,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末梢监督”研讨会对“末梢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层面进行了研讨。“末梢监督”的工作成果,于2013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工作创新成果二等奖,2014年5月被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法学会确立为专项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