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
卡多佐开篇就提出了“法律为何需要成长”这一话题。他承认法律的确定性是有其意义的,不确定则无法预知行为的后果,法律引导行为的价值就会丧失。在肯定了法的确定性的意义后,卡多佐提出了两点忠告:先,我们在崇拜确定性的时候,一定要对正确的和错误的确定性进行区分。其次,我们在拥有确定性之后,还应当记得:确定性不是的好东西,有时候为了获取它,我们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对确定性的盲目崇拜容易变成一种无法容忍的僵化和刻板。
对于法律如何成长的问题,卡多佐认为,先需要一种有助于法律成长的哲学。他指出有四种力量是法官必须遵循的:逻辑、类比、历史和习惯的力量。接下来,卡多佐探讨了法律的功能和目的。在卡多佐看来,法律的功能和目的是不可分的,法律的功能既包括法律在达成其目的的过程中所发挥的功能,也包括法律所产生的实际的功能。
《法律的成长》历来被认为与《司法过程的性质》一脉相承,书中对一些新的问题如美国法律协会法律重述的努力等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也是对《司法过程的性质》的补充和诠释,为卡多佐赢得了又一次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