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义务与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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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公民权利义务与国家制度》主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介绍宪法有关内容时,对所涉及的法律也作了简要介绍。《公民权利义务与国家制度》主要以问答形式,通过提问,明确提出一个法律知识点,然后以简单、质朴的语言给予讲解,力争做到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公民权利义务与国家制度》从体例到内容都较为全面、系统,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学习参考价值,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明确自身基本权利的重要法律用书。  

目录

第一章 宪法基本知识
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特征是什么?
2.宪法有什么作用?
3.现代宪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4.为什么说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
5.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有什么不同?
6.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制定的?
7.什么是宪法解释?
8.宪法解释的原则是什么?
9.什么是宪法实施监督制度?
10.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宪法监督制度?
11.怎样处理宪法的稳定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12.为什么说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集中统一?
13.我国宪法序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
第二章 国家性质、国家形式与国家标志
1.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2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
4.什么是行政区划?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几个层级?
5.什么是行政区?行政区实行什么样的制度?
6.我国的国家标志包括哪些?
7.应当怎样升挂和使用?
8.应当怎样使用?
9.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经济制度
1.什么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2.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体制是什么
3.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分配制度?
4.我国自然资源的所有形式有哪些?
5.宪法对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6.国家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
7.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如何?
8.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9.如何理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0.国家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
11.外国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可否在中国从事经济活动?
第二节 国家政治制度
1.政治制度与宪法的关系是什么?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4.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有哪些?
5.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原则是什么?
6.我国国家机关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7.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8.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9.如何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
10.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形式及任务是什么?
11.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是怎样的?
1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如何?
第三节 国家文化制度
1.我国宪法对发展教育事业是如何规定的?
2.我国宪法对发展科学、医疗卫生、体育和文化事业是如何规定的?
3.国家对待知识分子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4.社会主义公民应具有的公德主要有哪些?
第四节 国家社会制度
1.为什么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为什么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3.我国宪法对于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是如何规定的?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1.什么是依法治国?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2.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本的是依宪治国?
3.怎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含义是什么?
2.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什么是人权?
4.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5.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有何历史意义?
6.什么是公民权利?
7.我国公民权利有什么特点?
8.什么是公民义务?
9.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
10.什么是政治权利?
11.为什么说公民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第五章 国家机构 

摘要与插图

《公民权利义务与国家制度》:
  1.公民的含义是什么?
  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一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他侨居在国外,他也受所属国家外交机构的保护。
  在历,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现在古希腊的雅典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在这个奴隶制时期,在民主政治的雏形的基础上,出现了“公民”的称呼,也叫“市民”。古罗马曾经颁布过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欧洲封建制时期,奴隶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各国宪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
  从性质上来看,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公民的自然属性反映出公民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
  “公民”的概念和“人民”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是相对敌人而言。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现阶段,我国的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人民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则无以指向任何一个人。公民一般表示个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是具体的概念,可以落实到某个人的身上。
  2.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西方国家的历,很早就产生了关于平等的观念。例如,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律应具有平等的品质;在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认为一切人都具有原罪上的平等,人人都是上帝的选民。
  在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一些关于法律平等的观念和理论,例如,“法”字本身就包含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等。但更多的却是处处可见的不平等现象。“刑不上大夫”就是其中出的一点,而作为封建社会统治者的君主就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由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从西方传人中国的。这一原则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是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临时约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也一直肯定这一原则。1934年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将这一原则规定下来:“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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