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开创了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全面进展的新时代。但是现行宪政制度中也存在一些宪政伦理价值的突出,这主要表现为人权保障与主权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与“为民作主”之间的矛盾、权力的正当性与各权力之间关系的协调性问题、宪政制度中的法律伦理与政治伦理之间的冲突,等等。因此,重构我国的宪政伦理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根本价值观念,将人权和人民主权统一作为宪政伦理追求,将权力规制作为宪政伦理构造的价值侧重,将以中国为中心作为宪政伦理构造的根本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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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开创了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全面进展的新时代。但是现行宪政制度中也存在一些宪政伦理价值的突出,这主要表现为人权保障与主权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与“为民作主”之间的矛盾、权力的正当性与各权力之间关系的协调性问题、宪政制度中的法律伦理与政治伦理之间的冲突,等等。因此,重构我国的宪政伦理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根本价值观念,将人权和人民主权统一作为宪政伦理追求,将权力规制作为宪政伦理构造的价值侧重,将以中国为中心作为宪政伦理构造的根本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