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分析了埃及、尼日利亚、南非、苏丹、南苏丹五个非洲国家以及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和非洲商法协调组织两个非洲地区性组织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考虑到非洲国家的实际情况、仲裁在解决中非民商事纠纷中的优势、以及中非双方政界和商界对仲裁的态度,本书认为,仲裁是解决中非民商事纠纷的选择。为此,政府方面应积极在企业中宣传非洲国家的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环境,鼓励企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端。对于企业而言,应了解有关非洲国家的仲裁法律制度、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以及适宜的非洲国家作为仲裁地。此外,中非双方相关部门应不断采取适当步骤,完善中非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中非双边经贸发展现状
一、中非贸易
二、中非投资
第二节 中非双边经贸中的民商事法律纠纷
一、中非双边经贸中民商事法律纠纷的类型
二、中非双边经贸中民商事法律纠纷的特点
第三节 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概述
一、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二、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
本部分小结
第一篇 非洲重要国家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章 埃及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节 埃及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第二节 埃及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三节 埃及涉外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调解解决机制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苏丹、南苏丹共和国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
机制
第一节 苏丹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 苏丹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调解、仲裁解决机制
第三节 苏丹加入的公约中有关仲裁和调解的规定
第四节 南苏丹共和国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概述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尼日利亚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节 尼日利亚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 尼日利亚涉外民商事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南非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节 南非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 南非涉外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
本章小结
本篇结语
第二篇 非洲重要地区性组织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五章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节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三节 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涉外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解决机制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一节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第三节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经贸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
本章小结
本篇结语
第三篇 结论:正确应对中非双边经贸中的法律问题构建中非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仲裁在解决中非民商事纠纷中的优势
第二节 中非双方鼓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端
第三节 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中非民商事纠纷应注意的现实问题
第四节 完善中非民商事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步骤
附件:
附件一:非洲国家签署、批准或加入的海牙私法会议公约
附件二:非洲国家参加的有关仲裁的各类公约、及采纳《示范法》的情况
附件三:非洲国家同我国签订的双边条约及协定情况
附件四:中国企业非洲创业法律问题调查问卷
附件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附件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附件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附件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摘要与插图
第一章埃及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埃及全称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它地跨亚、非两洲,西与利比亚为邻,南与苏丹交界,东临红海并与巴勒斯坦、以色列接壤,北临地中海。埃及大部分领土位于非洲东北部,只有苏伊士运河以东的西奈半岛位于亚洲西南部。埃及历史悠久,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历,埃及曾多次遭受外来人侵,先后被波斯人、希腊人和罗马人、阿拉伯人、土耳其人所征服。19世纪末,埃及被英军占领,成为英国的“保护国”。1952年7月23日,以纳赛尔为的“自由军官组织”推翻了法鲁克王朝,掌握了国家政权,结束了外国人统治埃及的历史。1953年6月〕8日,埃及共和国宣布成立,1971年改名为阿拉伯埃及共和国。
中国与埃及在1956年5月30日建交后,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1999年,两国建立面向2〕世纪的战略合作关系,双边关系发展进入崭新阶段。近年来,中埃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西亚非洲司的数据统计,2010年中埃双边贸易额达69.6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0亿美元,埃及成为当年中国在非洲的第5大贸易国。①为了促进中埃投资、经贸的发展,妥善解决中埃之间的投资、贸易摩擦和纠纷,两国签订了一系列的双边法律协定,如〕985年8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长期贸易协定》②、1994年4月21日签订的《中埃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1997年8月13日签订的《中埃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偷漏税协定》等。这些协定涉及中埃双边经贸合作的不同方面,对于中埃经贸投资纠纷的解决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考虑到中埃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实际情况,仅依赖这些双边协定还不足以保护中国企业和商人在埃及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