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对秩序和法体系的考察、研究和探求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早期的秩序依赖武力和战争,崇尚实力和强权。在这种秩序框架里,经济秩序明显依附于政治秩序和军事秩序。20世纪下半叶以来,秩序的主题转向了发展与和平,经济秩序具有了相对独立性,与此呼应的是规则和程序,利益交融和势力平衡成为秩序,是经济秩序的主轴和核心。经济秩序仍处于变化、形成和重构过程之中。始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极大地改变了经济秩序,是金融秩序的面貌。法律、秩序和化在金融危机之后继续变化和演进,这个过程不会停歇。经济秩序正在朝非传统领域扩展,比如环境秩序、能源秩序、海洋秩序,等等。非但如此,当前正在进行的泛太平洋合作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ct)以及欧盟同印度和日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极有可能改变经济秩序的基本游戏规则。
目录
序
第一章 贸易体系与世界贸易组织框架
第一节 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非法性——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为依据
第二节 赫尔姆斯—伯顿法案及其非法性
第三节 美国的普遍优惠制
第四节 平行进口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五节 乌拉圭回合以后欧盟反倾销法的立法变化
第六节 美国反倾销法修改与动向
第七节 世界贸易组织新协议的法律问题
第二章 跨境投资活动与投资法律体系
第一节 外资法与公司法的兼容
第二节 外商技术投资的法律分析
第三节 外商投资和环境保护
第四节 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国民化
第五节 “建造—经营—转让”项目与外汇风险
第六节 “建造—经营—转让”项目在中国的适用
第七节 世界并购风潮与中国兼并的法律问题
第八节 外商并购式投资浅析
第九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证制度的建立
第十节 双边投资协定与投资仲裁机制
第三章 金融体系重构和后危机时代的金融治理
第一节 担保协议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条款的设计
第二节 复杂金融产品的监管及其改进路径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监管:法律分析和政策应对
第四节 亚太经合组织金融协作:可能性和切入点
第五节 是什么建构了金融中心?——以香港、上海两个市场及监管机制的比较为视角
第六节 重构货币金融体系的困境和进路——以怀特计划和凯恩斯计划的比较为起点
第七节 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秩序治理与二十国集团的定位、合法性与作用
第四章 商事仲裁制度的化
第一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化趋势
第二节 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中国法律依据及其适用
第三节 仲裁员责任:一个基于理论的分析
第四节 大陆和台湾地区商事仲裁制度:一个基于比较的分析
第五章 争端及争端解决机制的演进
第一节 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规则、演进及其法律特性
第二节 亚太经合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
第四节 反恐与恐怖主义犯罪
第五节 战争与不使用武力原则
第六章 欧盟法律制度和新区域秩序
第一节 欧盟法律制度的法解读——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起点
第二节 欧盟法律制度的法性质——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为维度
第三节 欧盟兼并管制制度——理解欧盟法的法源及其适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