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规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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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一卷,收录的是第一、第二、第三类,包括了帝国宪法、皇室典范、帝国议会、审判、行政诉讼以及民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共91件。它们分别属于宪法性规范和懂事规范,反映了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立法齐全、规范周密的特点,其中部分内容成为清末立法的的蓝本。
2.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二卷,内含第四类至七类法规: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编入法规截至1905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相关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共计130余项。
3.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三卷,分上下两册。内含两类法规,即第八类官制和第九类官规。编入法规始自1869年,截至1904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相关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等,共计770余项,均属于行政法律部门范畴,也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有关行政立法的重要蓝本。
4.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四卷,包含两类法规,分别是第十类统计报告、文书官印和第十一类外交,收录了明治中期到1905年前后日本近代法律编纂成型时期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129则。这些法规贯穿着资本主义的法治原则与精神,也成为清廷相关立法的蓝本。
5.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五卷,包括明治时期有关旌表、位阶、华族、赈恤和地方制度方面重要的法律、敕令、省令及布告等,共计119件。本卷所含的旌表、赈恤、地方制度等法规,为近代日本的国家奖励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地方制度的立法体系之建立奠定了重要的法制基础。
6.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六卷,包括四类法规,分别是第十四类土地、水利、水道、下水道、河川、砂防及道路、桥梁、渡津;第十五类警察、新闻、出版及著作权;第十六类监狱;第十七类卫生。收录了日本明治四年(1871年)至三十八年(1905年)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320则。这些法规也成为当时我国清末法制改革相关立法的重要蓝本。
7.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七卷,内含两类法规,即第十八类社寺宗教、第十九类财政,包括神社寺院、宗教、会计、租税、货币、国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共计473件。时间跨度达34年(1871-1905年)。这些法规体现了日本近代法典编撰时期,对社寺及古迹文物的保护,以及对财政金融立法的重视。
8.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八卷,内含两类法规,依次为第二十类军事和第二十一类教育、气象。编入法规截至1904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有关军事、教育以及气象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等共计199项,也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向管理法的重要蓝本。
9.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九卷,内含三类法规,依次为第二十二类劝业、度量衡,二十三类矿业、森林,二十四类特许、意匠、商标,总计收入法律法规184个。这些规范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殖产兴业”政策的立法反映,也成为中国清末相关立法的蓝本。
10.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九卷,属于运输、通信类法律规范,包括运输、通信、电话三部分,涉及铁道、船舶、船员、海上冲突、航路标示、邮政、邮政储蓄、电信、电话等方面,其规定详备全面,是了解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及之后相关法律发展的重要资料,也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相关立法的重要蓝本。
11.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附录,具有词典之功能。它对法规大全中比较难民的专门术语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准确地理解所收录的二十五类法律规范。本书按照笔画,或部偏旁排序,并附详细目录,查阅十分方便。收入词条,共计19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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