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四章内容,大体上是沿着“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的。具体而言,先,在第一章“刑法目的的现代性问题”中,提出了本书的中心问题,即刑法究竟应该如何合理地解决个体保护与社会保护之间的冲突?并分析了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其次,在第二章“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本体及其刑法保护”与第三章“关系实在的内在价值及其刑法实现”中,本书具体地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即认为这种对立化解于一种关系实在之中。其中,第二章指出了这种关系实在的本体构造,正是这种关系构造消解了个体与社会的抽象实体,进而化解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另外,对于刑法应该如何保护这种关系实在作了详细的阐述。第三章主要是对这一关系实在所蕴涵的内在价值,即商谈理性与内在社群主义做了交代,价值也确保了刑法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周延保护。,在第四章中对这种刑法目的的关系理论之现代意义做了论述。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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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章刑法目的的现代性问题
第一节刑法究竟有无目的:刑法目的的存在之辩
第二节是惩罚还是保护:刑法目的的阿基米德支点
第三节如何周延地保护个体与社会:刑法目的的阿咯琉斯之踵
第二章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本体及其刑法保护
第一节个体与社会的对立在关系中得以消解
第二节刑法保护的是消解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对个罪的反思
第三节刑法目的的关系论与狭义刑法学的若干问题
第三章关系实在的内在价值及其刑法实现
第一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环境权的“生态主义”刑法观
第二节人与人的层面之一:内在的商谈理性及其刑法保护的过程取向
第三节人与人的层面之二:内在社群主义及其刑法保护的实质取向
第四章刑法目的的关系论对我国刑法文化和刑事政策的影响
第一节对我国刑法文化的影响
第二节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