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死刑以保护人的生命与自由等基本人权为目的,同时又以剥夺罪犯的生命权为内容。由于其一旦执行,将无法获得救济,因而被称之为刑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一旦出现冤假错案不仅侵犯了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的生命权,还将会危及全体公民对司法的公信力。后果和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为保障人权,我国从立案侦查到审判、复核均设置了极为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然而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2007年
1月
1日起,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对死刑审判、复核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近几年来,通过广大死刑复核法官的共同努力,死刑案件的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避免了死刑冤假错案的重演。 该书从死刑制度的起源及新中国成立以来死刑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发展进行了较为详实的梳理和归纳,反映和展现了我国死刑改革的成效。本书对死刑复核法官的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帮助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