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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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涉及的法律主要为刑法及8个修正案,此外包括各罪名所涉及的身份证法、文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本书采取问答式的编写体例,围绕各罪名的概念、犯罪构成、刑罚、罪与非罪的界定、与近似罪名的区别等常见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并结合典型案例予以分析,既有法律理论的阐释,也有司法实践案例的评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由徐志伟主编,朱书龙、曹作和、于明、曹鸿宾等撰写。本书所阐述的关于定罪量刑的观点仅代表编者的个人看法,供读者参考,谬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录

第一章 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三、招摇撞骗罪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十四、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十五、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十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十七、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十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十九、聚众j中击国家机关罪
二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二十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二十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二十三、聚众斗殴罪
二十四、寻衅滋事罪
二十五、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十六、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二十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三十、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三十一、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三十二、侮辱、罪
三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三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三十五、聚众淫乱罪
三十六、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三十七、盗窃、侮辱尸体罪
三十八、赌博罪
三十九、开设赌场罪
四十、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二章 妨害司法罪
一、伪证罪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三、妨害作证罪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
七、窝藏、包庇罪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
十三、脱逃罪
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十五、组织越狱罪
十六、暴动越狱罪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章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六、偷越国(边)境罪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
八、破坏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章 妨害文物管理罪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五、倒卖文物罪
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十、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五章 危害公共卫生罪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四、非法组织卖血罪
五、强迫卖血罪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八、医疗事故罪
九、非法行医罪
十、非法进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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