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法理论与当今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目录
内容提要
序
前言
第一章 跨界损害与国家责任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跨界损害之定义及其特征
一、跨界损害确定的准则
二、跨界损害的定义
三、跨界损害的特征
第二节 传统国家责任之于跨界损害
一、传统国家责任定义及构成
二、传统国家责任对跨界损害的意义
三、传统国家责任于跨界损害的局限性
四、传统国家责任与跨界损害责任
第三节 国家责任理论的发展
一、国家责任理论的历史演变
二、法委员会关于“国家责任”的编纂
三、国家责任制度的意义及特征
第二章 跨界损害责任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 严格责任的产生
一、严格责任产生的社会背景
二、严格责任的形成过程
第二节 严格责任的法理依据
第三节 严格责任的条约基础
一、航空器所造成的损害
二、和平利用原子能的第三者损害
三、海洋油污损害
四、空间实体所造成的第三者损害
第四节 严格责任的司法实践
一、特雷尔冶炼厂案
二、核试验案
三、拉努湖案
第五节 严格责任的内容与特征
第六节 严格责任适用于跨界损害责任的理由
第三章 跨界损害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 跨界损害归责原则的要义
第二节 利益均衡原则
一、利益均衡原则产生的必然与意义
二、法的利益均衡论
三、利益均衡原则在跨界损害赔偿中的作用
第三节 风险与收益协调原则
一、风险与收益协调原则的产生
二、风险与收益协调原则的基础
三、风险与收益协调原则的结构与内涵
四、风险与收益协调原则的要求
第四节 公平正义原则
一、公平正义原则的界定
二、不歧视
三、程序公平
四、结果公平
五、公平正义原则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损失分担原则
一、跨界损害损失分担的提出
二、跨界损害损失分担的界定与特征
三、跨界损害损失分担的性质
四、跨界损害损失分担之目的与意义
第四章 跨界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一节 人身损害
一、人身伤亡
二、精神损害
三、关于“持续伤害”
第二节 财产损害
一、概述
二、文化遗产的损害
三、可预见财产损失
第三节 环境损害
一、概念和特征
二、环境本身的损害
三、公域环境
第四节 恢复措施
一、恢复措施的内容
二、恢复措施的“合理性”
第五节 合理反应措施
一、立法与实践
二、合理反应措施的内容
第六节 措施
一、定义
二、法律依据
第五章 跨界损害责任的性质及合作义务
第一节 跨界损害的责任形式
第二节 跨界损害责任的性质及特点
一、跨界损害责任的性质
二、跨界损害责任的特点
第三节 基于领域管理责任原则的合作义务
一、领域使用概念
二、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的注意义务
第四节 合作义务的形式与内容
一、具有内在联系的两个合作义务
二、缔结协议的合作义务(第一合作义务)
三、关于解决事后赔偿问题的合作义务(第二合作义务)
第五节 域外私人行为的国家责任
一、概述
二、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责任的立法
三、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六节 关于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的合作义务构想的若干见解
一、法上的危险责任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