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关心的100个问题做出针对性回答。同时,对中国国内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已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目录
1.《员工手册》是否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杭州某某公司与左某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
2.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方式
——兰州正丰石油化工技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奋图过滤材料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3.商业秘密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王文某等与东莞市普尔特助剂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4.出版书稿是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公司等与南京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5.客户名单可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常德市日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杨加某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6.商业秘密构成的抗辩理由
——北京知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北京佐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7.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的认定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北京德铭智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8.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标准
——郑州润达电力清洗有限公司等与湖北沽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再审案
9.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北京汇海用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甲等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10.离职员工避免侵犯原单位商业秘密的注意事项
——东莞市艾斯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谢某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11.商业秘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北京全盛虎安防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纳尼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2.使用原单位获取的个人经验是否侵犯商业秘密
——北京德群精益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析通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3.未支付补偿费用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具有拘束力
——东莞市欧莱溅射靶材有限公司与魏明某等劳动合同纠纷上诉
14.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信息能否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
——北京金诺长城电器有限公司诉晏行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15.商业秘密载体的保护措施
——北京镭沃得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北京津舟海跃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16.商业秘密的涉密点
——北京市艺彩昭和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诉北京自由式广告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17.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保护
——华为朗科公司诉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18.商业秘密的行政法保护
——海南拾味馆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诉毛志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9.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形式
——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管辖权异议纠纷上诉案
20.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
——大连倍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大连方圆复合材料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21.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用人单位可否径行起诉
——郎某某与A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22.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诉讼的选择
——上海华兰商行与上海艺舞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23.一次性、偶然性的客户可否构成商业秘密客户名单
——南京莱柯丽影视配音有限公司与南京鑫维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24.可否将合同的保密义务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申诉人张家港市恒立电工有限公司清算组与被申诉人江苏国泰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宇阳橡塑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经营秘密纠纷案
25.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要件
——深圳市爱某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黄某新劳动争议纠纷案
26.商业秘密是否具
摘要与插图
前言我们传统文化和各种电视剧、小说中常见“秘方”,但是鲜有提及“商业秘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中国社会公众关注商业秘密是从2010年轰动全国的“力拓案”开始的,该案主角胡某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力拓案”凸显的中国商业秘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商业秘密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立刻凸显出来。其实何止是钢铁行业,中国其他行业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商业秘密泄露情况。
美国短短几百年的历史,商业秘密保护已有100多年历史,《统一商业秘密法》、《1996年反经济间谍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美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英国、瑞典、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家也经过多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
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大多数企业缺少有效的商业秘密内部管理机构,有近60%的企业商业秘密被无端泄露或遭他人盗用,给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即便设有保密部门,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90%以上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保密管理方法,没有掌握保密防护技术,无法有效开展保密工作,这些企业的保密部门也就形同虚设,商业秘密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黄剑琴、赵强:《商业秘密暗战不断》,文章来源:人民网,访问时间:2010年9月15日。 。
从本书作者近年来办理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经验来看,跳槽员工带走商业秘密、骨干人员另立门户、内部职员外卖商业秘密、竞争对手不择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案件大量涌现。商业战争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取,后果不堪设想,损失惨重。几乎每天都有企业商业秘密泄密,带来经济损失。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但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正如电影《天下无贼》里那段话“21世纪什么?——人才”。很多企业并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很多企业表面上签署了保密合同、制定了保密制度、支付了保密费、竞业禁止补偿金,可谓殚精竭虑,可是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数量还是逐年增多。各种侵犯商业秘密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一个计算机软件公司一夜之间由20人组成的研发团队集体离职;花数年时间苦心研发的新产品,竞争对手居然抢先上市;培养多年的销售经理一夜之间带走所有客户信息被竞争对手“挖”走……屡屡发生的企业商业秘密案件,动辄带来成百上千万元的巨额损失,让一些企业家冒一身冷汗。这究竟是为什么?企业如何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如何设计严密的保密制度体系?如何确保保密协议的合法有效?如何准确适用法律进行竞业禁止?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关心的100个问题做出针对性回答。同时,对中国国内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已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诚然,每个案例值得点评的亮点可能会有很多,但是本书作者不求全面点评每个案例中所有情节,可能仅点评其中之一。
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目的,旨在通过构建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实现商业秘密泄密、消除商业秘密泄密隐患,实现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保障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企业长期、稳健、的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企业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的信息才可能被确认为商业秘密,因此,商业秘密保密体系的建设,也是未来发生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后,证明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