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司法(第9辑):刑事辩护的中国问题》以司法制度、纠纷解决和程序法为中心。关注中国问题、强调比较法视角,坚持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倡导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
目录
编者按
刑事辩护与职业伦理笔谈
香港普通法下的律师专业与法治/张耀良
浅谈律师执业伦理/钱列阳
律师职业自主性之内涵/许身健
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问题/门金玲
律师职业伦理与影响性案件/易胜华
律师拒绝辩护问题初探/郭 旭
向被追诉人出示案卷材料的理解/韩嘉毅
刑事辩护讲坛
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趋势/陈瑞华
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质疑/薛火根
刑事辩护制度的一般问题
贯彻平等与实质之辩护制度/王兆鹏
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辩护的若干问题/韩 旭
现代刑法学知识与刑事辩护/韩友谊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李奋飞
实践与表达的背离
——“健讼之徒”对宋代州县司法实践的影响/廖峻
有效辩护与量刑辩护
有效辩护的基本理论/吴纪奎
刑事有效辩护的相关概念新辨/石浩旭
陪审员视野下的低效辩护
——基于运输案的实证研究/郭倍倍
论量刑辩护的类型和内容/孙瑞玺
量刑辩护视野下的量刑情节
——以量刑情节的新分类为展开/吉冠浩
论量刑辩护/汪贻飞
刑事辩护的实务问题
刑事诉讼中辩护权之滥用及其规制/黄 豹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的律师辩护/高 咏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王亚林
律师惩戒程序与刑事追诉程序关系之重构/田 鹏
庭前会议之适用争议研究/欧阳宇弃
刑事辩护调研与考察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完善/张燕生
“刑事司法改革和量刑辩护”项目总结报告/牟绿叶
美国死刑辩护制度的考察与启示
——死刑辩护项目组赴美考察报告/陈 虎
辩护词
关于戴洁李耀文无罪的法律意见书/胡 育
被告人陈中信被控受贿一案辩护词/倪泽仁 高建国
李全杰组织领导黑社会
性质组织案二审辩护词/王耀刚 周 泽
游思伍销售地沟油案辩护词/周立新
北京律师张某被控敲诈勒索案辩护词/毛立新
张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辩护词/高文龙
《司法》杂志稿约
摘要与插图
弱或推翻公诉方指控的效果。积极辩护是一种先立后破的辩护,先设立一个新的观点、主张,提出新的事实,其目的是击破公诉方的整个公诉体系。这种辩护的优势在于充分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常常能够达到出人意料的说服法官之功效。而需积极促成情节的量刑辩护便是积极辩护,它提出控方未曾提及的量刑情节,用这些新的量刑情节来论证法官应对被告人作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量刑裁判。(一)可促成的量刑情节之梳理
可促成的量刑情节既包括坦白、自、立功等法定情节,又包括退赃退赔、认罪悔罪态度好等酌定情节,还包括诸如刑事和解等准法定量刑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不同,酌定量刑情节是一个十分开放的量刑情节体系”④,所以包括法定、准法定、酌定三类量刑情节的可促成的量刑情节之内涵与外延也是十分丰富的。根据《东营市量刑辩护指导意见》和《济南市量刑辩护指导意见》这两份规范性文件,笔者对可促成的量刑情节进行简要梳理。
根据《东营市量刑辩护指导意见》和《济南市量刑辩护指导意见》第6条之规定,辩护律师在进行量刑辩护时,应考虑的量刑情节中包含如下可促成的量刑情节:(1)《刑法》总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法定量刑情节,如自、立功、坦白等;(2)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如被告人当庭认罪、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被告人家属协助抓获被告人、被告人悔罪态度等;(3)其他对刑罚裁量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酌定量刑情节,如案发后社区及社会反应、回归社会的难度,判罚财产刑案件中缴付财产预先执行可能的等等。
(二)新的量刑情节促成之方法
下面以刑事和解为例,探究一下新的量刑情节促成之方法。刑事和解这一量刑情节原本是不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终了之后,需要辩护律师积极促成被告方与被害方会面、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它往往产生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的产生于一审开庭前、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乃至产生于死刑复核程序期问。那么,辩护律师通常应当如何促成刑事和解这一情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