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斐洛是公元前后希腊化犹太教的主要思想家。他除了沟通希腊和希伯来思想外,更从希伯来视野诠释希腊思想,这成为西方后来理解希腊思想的主要方式之一。 《论律法》包括了“论十诫”和“论特殊的律法”(四卷)。如果说摩西率领犹太人第一次出埃及是用律法塑造其民族性,而律法主要体现为“ 内聚”的功能,那么希腊化时期犹太人的散居则有第二次“出埃及”的意味,他们离开巴勒斯坦,遍布于整个地中海。斐洛的著述是要使一个陌生的世界能够接纳希伯来传统,使犹太律法为世界万民理解、信任,进而成为地中海文明的根基,律法充分表现出其“外展”的形态.斐洛的写作使得希伯来经典具有普世主义的精神气质。
目录
两希文明哲学经典译丛总序中译本导言论十诫 总论(在旷野颁布、完数“十”、由神的声音颁布)(1-11节) 论十诫之一二诫(12-16节) 论十诫之三四五诫(17-23节) 论十诫之后五诫(24-28节) 总结(29-33节)论特殊的律法 第一卷:第一二诫命下的特殊的律法 论独一神的主权(1-9节) 关于神的殿的规条(10-14节) 关于祭司 (服饰、婚姻、饮食、俸禄、居所)的规条(15-32节) 关于祭献的动物的规条(33-34节) 关于祭献的节期的规条(35节) 关于祭的类型(全燔祭、保存祭、赎罪祭、许大愿)的规条(36-47节) 关于献祭者的规条(48-50节) 关于祭坛的规条(51-54节) 其他条例(关于寄居者、孤儿寡母、假先知、秘仪)(55-59节) 关于禁止卑鄙者入会的规定(60-63节) 第二卷:第三四五条诫命下的特殊的律法 论起誓和许愿(1-9节) 论安息的节日宜忌(10-23节) 论圣殿看护者的权利(24节) 论债务、继承权(25节) 论其他节日:月朔、逾越节、无酵七、禾捆节、庄稼初熟节、吹角节、斋戒日、住棚节、圣筐节(26-36节) 论孝敬父母的义务(37-43节) 总结(44-48节) 第三卷:第六七条诫命下的特殊的律法 关于性行为的规条(1-14节) 关于杀人及惩治的规条(15-30节) 关于伤人及惩治的规条(31-36节) 第四卷:第八九十条诫命下的特殊的律法,兼论公正 关于偷盗的规条(1-7节) 关于假见证的规条(8节) 关于审判官的诫律(9-13节) 关于欲望和贪欲的规条(14-24节) 论公正(25-42节)人名地名索引专业术语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