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海洋政策与实践:早期发展和新动向:the early development and new tr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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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依次讨论以下问题:首先,欧盟处理海洋事务的法律依据、权能范围及其决策和执行。其次,1995-2007年欧盟对华海洋政策与实践。再次,欧盟对华海洋政策与实践的新发展。后,在前面论述的基础结欧盟对华海洋政策与实践的基本立场和主要特点,加强中欧海洋合作提出Ï

目录

章 欧盟处理海洋事务的法律依据、权能范围及其执行
一 欧盟处理海洋事务的欧盟法依据及其
权能范围
(一)《里斯本条约》生效前的法律与
实践
(二)《里斯本条约》的新发展
二 欧盟海洋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三 小结

章 欧盟对华早期海洋政策与实践
(1995 -2007年)
一 欧盟对华政策文件对海洋事务的处理
(一)海上运输议题
(二)南海问题
二 中人会晤文件对海洋事务的处理
三 欧盟其他文件对涉华海洋事务的处理
四 小结

第三章 新阶段:欧盟文件与中欧文件对涉华海洋事务的处理
一 欧盟文件对涉华海洋事务的处理
(一)欧盟海洋政策的一般立场或主张
(二)对华海洋事务的专门声明
(三)对华海洋事务的一般表态
二 中人会晤文件对海洋事务的处理
(一)加强双边海洋合作
(二)在与框架下加强相关涉海合作
三 小结

第四章 新阶段:欧盟与第三方文件对涉华海洋事务的处理
一 欧盟在与美国双边关系中对东海、南海问题的处理
二 欧盟在与日本双边关系中对东海、南海问题的处理
……
第五章结与展望

摘要与插图

 此种处理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欧盟海洋政策的一般立场或主张;二是具体涉华海洋事务(事态、东海防空识别区、岛礁建设和)发表专门声明;三是对华海洋事务作一般表态。
  (一)欧盟海洋政策的一般立场或主张
  从2012年以来欧盟关于海洋争端解决,尤其是南海、东海相关争端解决的一般立场或主张来看,欧盟一段时间内似乎很有取心”。但2016年以后欧盟的立场有一个明显的回调或者说恢复到常态。
  1.《欧盟综合海洋政策的拓展》(2009年)
  该文件是欧盟介入域外海洋事务的基本政策文件。在该文件中,欧盟将加拿大、挪威、日本、美国、巴西、印度和中国(排名后)七个国家列为欧盟在海洋事务方面的核心国家伙伴。①
  2.《东亚外交与政策指南》(2012年)
  2012年6月,欧盟出台了份《东亚外交与政策指南》。该“政策指南”在2007年首份“政策指南”的基础上,新增了有关南海的内容,系统地阐述了欧盟对南海问题的态度:,欧盟及其成员国对南海各方权利主张不持立场;,呼吁各方在法(尤其是《公约》)基础上,通过与合作的方案解决争端;第三,鼓励东盟和中国“南海行为准则(CoC)”;第四,愿与各方分享欧盟及其成员国在这方面的经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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