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05年3月,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同年12月,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两个文件的印发,对于唤起全民族对祖先留下的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在和广东省文化厅的关怀指导下,深圳市委、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决贯彻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六字方针,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名录体系建设等一系列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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