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的编写由城市历史保护专家安石牵头完成,为城市风险管理丛书期的分册之一,属于“十三五”国家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本书梳理了城市历史建筑保护风险的主要内容、评价方法与防控体系;通过典型案例,拓宽历史建筑保护风险的范围,提高风险转移效率。解读了城市历史建筑保护风险防控理论和方法。本书是城市决策者、管理者及相关人员学握城市历史建筑保护风险理的读物。尤其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企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理论与技术指导。
目录
前言
1城市历史建筑保护概述
1.1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概念
1.1.1保护对象
1.1.2保护原则
1.1.3保护体系——法国经验启示
1.2我国历史建筑保护概况
1.2.1历史及问题
1.2.2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及现状
1.2.3历史建筑保护的新形势新思路
1.3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基本情况
1.3.1保护政策沿革
1.3.2分类分级保护
1.4历史保护建筑相关的立法及制度保障
1.4.1地方条例
1.4.2管理网络
1.4.3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
1.4.4处罚及工作问责制度
2城市历史建筑风险管理方向和路径
2.1世界遗产风险管理概述
2.1.1战争时期的风险管理
2.1.2灾害准备
2.1.3保护
2.2我国城市历史建筑风险管理体系
2.2.1现有普遍误区
2.2.2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2.3多元共治的风险管理路径
2.2.4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发展方向
3城市历史建筑风险识别与评估
3.1风险及损失的识别
3.1.1风险识别体系
3.1.2风险识别常用的方法
3.1.3风险源
3.1.4致灾因子
3.1.5其他相关城市全风险
3.1.6地震带的城市历史建筑——尼泊尔教训
3.2风险评估·
3.2.1风险评估体系
3.2.2风险评级标准
3.2.3RM风险地图——意大利经验启示
3.2.4我国长三角地区风险图
4城市历史建筑风险防控实践
4.1风险预警与监控
4.1.1世界遗产监测的要求
4.1.2 国家监控预台
4.1.3地方监控预台
4.1.4项目监控预台
4.1.5风险监控大数据统计——欧盟经验启示
4.2城市风险防控体系
4.2.1灾害准备和防灾规划
4.2.2应急管理和灾后急救
4.2.3报告书和工艺传承制度——日本经验启示
4.3项目层面风险防控体系
4.3.1日常维护管理中的风险防控
4.3.2修缮工程相关的风险防控
4.3.3开发建设相关的风险防控
4.3.4特殊的风险防控手段——保护拆解与复建
4.4基于新技术的历史建筑风险防范
4.4.1实时监控技术
4.4.2物联网技术
4.4.3数字化技术
4.5专项监测系统——布达拉宫雷暴监测系统
5历史保护建筑财务型风险防控工具
5.1历史保护建筑财务型风险防控概述
5.1.1财务型风险防控的定义
5.1.2财务型风险防控的分类
5.2国内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风险防控的融资模式
5.2.1国外融资模式
5.2.2国内融资模式
5.2.3国内外融资模式的比较与创新
5.3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风险防控的保险机制
5.3.1保险能
5.3.2我国城市历史建筑保险现状
5.3.3历史建筑保险实践——美国经验启示
5.4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风险的可保
5.4.1可保风险的概念
5.4.2城市历史建筑风险的可保
6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风险防控案例
6.1我国历史建筑风险案例分析
6.1.1饭店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6.1.2民立中学历史建筑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6.1.3嘉里南区历史建筑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6.1.4武汉翟雅阁历史保护建筑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6.2城市历史建筑风险评估与预警案例
6.2.1佛山城市历史建筑风险评估与预警案例分析
6.2.2意大利文化遗产风险评估与预警案例分析
6.2.3英格兰遗产风险评估与预警案例分析
6.2.4上海吉安里沈宅、陆宅保护修缮工程风险分析
7数字保护技术在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及案例分析
7.1圣三一教堂结构健康监测应用实践案例分析
7.1.1工程概况
7.1.2保护建筑修缮的前期准备和调研
7.1.3保护建筑修缮的前期准备
7.1.4保护建筑的历史和现状
7.1.5保护建筑的修缮、恢复
7.1.6信息监测技术措施
7.2河南路桥修缮数字化保护技术的应用案例分析
7.2.1改造背景
7.2.2河南路桥历史
7.2.3保护原则构思
7.2.4保护对象分析
7.2.5河南路桥风貌的再生理念
7.2.6河南路桥具有文化特征的现有构件调查原则
7.2.7河南路桥重生技术
7.3贵州安顺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分析
7.3.1项目概况
7.3.2项目的风险应对举措
名词索引
摘要与插图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城市历史建筑保护概述
1.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城市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概念
1.1.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保护对象
根据使用语境的不同,城市历史建筑(mounuments historiques)的概念和指代范围往往可大可小。本书所涵盖的保护及风险管理对象主含如下三种: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文物建筑括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
(2)除文物建筑外,价值得到相关专家认可并获得提名和登录的历史建筑。
(3)具有相当的价值,尚未被提名和登录,但是对城市历史风貌具有突出贡献的其现代建筑(下文代称为风貌建筑或保留建筑)。
上述三种隶属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城市历史建筑通常具有如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价值内涵和影响因素:一是与历史发展的事件或任务相关联:二是记录特定的建筑风格、形式、结构、用途、技术工艺等;三是表现特定的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的场所,如历史遗迹或景观。从所属年代、传统延承、形式风格来说,这些建筑括清末民初以前按照传统布局、技术工艺和风貌色彩建造的古典建筑。含从鸦片战争开始以新建筑体括从西方的和中国自身发展建造的具有新风格、新技术、能代建筑。根据所在区域的不同,被保护的历史建筑建筑年龄来说通常有50年及以上的规定。考虑到对展现现代科学建造技术的地标建筑、建筑和“未来遗产”等的保护,也有部分城市地区将可列人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的建成年限的情放宽30年及以上,另外,随着社会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保护意愿以及专业保护技术的不断增强,曾经被忽视的工业建筑,军事建筑,现代主义风格建筑,20世纪建筑等遗产门类也不断获得各界关注并被逐步增加到保护名录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种历史建筑中的前两种由于须经过部门确定、公布及备案,因而受到相关法律的明确保护;第三种虽然在业内通常被认为是准历史建筑,并往人到登录的候选名单中,但是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地位和针对的保护条例,它们不仅在保护强度上略逊于前两种,且更容易被钻空子的所有者违法拆搭建或无视历史依行任意修改却无法追责,造成了宝贵历史文化遗产的损失、因此,在对此类建筑的风险管理上更加需引起重视,
1.1.2保护原则
历史建筑的价值认识是保护观念形成的核心,也是保护实践的根本依据。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是历史建筑价值的基本构成。
历史建筑的价值与其空间结构、材料机理等物质载体的完整和原真直接相关,因此,在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中,有一系列需要严格执行和贯彻的准则来防止历史建筑的价值因不恰当的保护技术和修缮设计而丢失。这些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中衍生出的公约、宪章(表1-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和保护原则经过了时间的认证,在历史建筑保护领域得到广泛的认可和运用,并逐步下沉,被吸各级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管理之中。
这些保护修缮的原则有: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真实原则(authenticity)
尽量保存并延续历史建筑的原物和真实历史信息,反对一切形式的伪造。修复和重建要有完整、详细的资料,不能有丝毫主观脆测成分并尽量保留原有的材料、结构和工艺。审美原则应建立在历史真实上,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历史原状。
2.完整原则(integrity)
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尤其是对城市、街区、地段,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
另外,在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括各个时代特征、具有价值的物质遗存都应得到尊重。
3.可识别原则(identity)
慎重对待历史建筑在它存在的历史过程中的遗失和增建部分,对不可避免的添加和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但又能与原来部分明显区分,让参观者可以区分新旧真假而不是以假乱真,修复部分歪曲历史建筑的艺术或作为历史见证。
4.可逆原则(re-treatability)
可逆原则亦称为适合和可再处理原则,即修缮和改建的措施应尽量做到可以撤除而不损害建筑本身,修缮时新添加的材料其强度应不高于原始材料,新旧材料要有物理、化学兼容,为将来采取更科学、更适合的修缮留有余地。
5.小干预原则
修缮历史建筑时,要把对它的干预降低到小程度,力争或微创。能维持正常的存在即可,无须“画蛇添足”或“锦上添花”。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来的构件和材料,非万不得已不得舍弃,伤残的部件通过挖补拼接再次使用。原构件和材料上残存的工具加工痕迹行保留。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前,应对它们的长远效行充分研究,不盲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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