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生前预嘱是指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身体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旨在明确其在不可的伤病末期或临终前并丧失决策能力的情形下接受或拒绝哪种护理的指示文件。 本书概述老龄背景下生前遗嘱制度的法律剖析、基本原则、制度的程序、制度的执行、适用情境及制度设计。
目录
导言 老龄化背景下生前预嘱制度的中国检视 节 生前预嘱制度引入的必要 节 生前预嘱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能阻碍 第三节 我国生前预嘱制度设计需要关注的问题 第四节 结语章 生前预嘱制度的基础理论 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概念与伦理基础 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研究价值与目标 第三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特征 第五节 生前预嘱制度与遗嘱制度 第六节 生前预嘱制度与成年监护制度 第七节 生前预嘱制度与制度 第八节 生前预嘱制度与预先指示制度 第九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十节 生前预嘱制度的作用章 生前预嘱权的法理剖析 节 生前预嘱权的概念解析 节 生前预嘱权的表现形式 第三节 生前预嘱权能:意志理论和利益理论 第四节 生前预嘱权的内涵与属界定 第五节 生前预嘱权的中国契合 第六节 结语第三章 生前预嘱制度的基本原则 节 基本原则的概念界定 节 基本原则的历史演变与形成 第三节 大尊重原则 第四节 佳利益原则 第五节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第六节 基本原则对制度构建的作用第四章 域外生前预嘱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节 美国的生前预嘱制度 节 加拿大的生前预嘱制度 第三节 欧洲的生前预嘱制度 第四节 新加坡的生前预嘱制度第五章 生前预嘱制度的程序 节 生前预嘱的制定 节 生前预嘱的变更与撤销 第三节 生前预嘱的咨询指导第六章 生前预嘱制度的执行 节 生前预嘱的执行条件 节 执行阻碍 第三节 生前预嘱的执行 第四节 生前预嘱执行的法律责任与保险理赔第七章 生前预嘱怀孕例外的适用情境与制度设计 节 自然死亡权的“蔓延” 节 生前预嘱的生效要件与例外 第三节 生前预嘱怀孕例外中的利益冲突 第四节 生前预嘱怀孕例外的适用情境 第五节 生前预嘱怀孕例外的制度设计 第六节 结语参考文献后记
摘要与插图
章生前预嘱制度的基础理论
节生前预嘱制度的概念与伦理基础
一、生前预嘱制度的概念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步,当前的技术正在朝着不断拓展人类生命长度的方向延伸,使提高患者寿命的可能逐渐增加,甚帮助患者的存活时间超出了人道实践所规定的限度。但是很多患者为避免自身成为“技术的囚徒”,主观上开始排斥通过技术中的生命保障系统延长生命长度而降低生命质量的做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当患者处于临终状态时,亲属出于保护患者的意愿常常选择对其隐瞒真实病情,这会导致患者对自身的病情状态无法知悉,不能对自己的临终事行预先有效的安排。生理和精神处于巨大痛苦的末期患者渴望大限度地减少疼痛的折磨,和、有尊严的方式离开,而非被动接受“无谓的维生”。随着我国老龄化加速、养老危机加剧以及需求多样化和层次化多向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pan>)生前预嘱制度的发展为保障患者自主权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研究者们提供了新的视角。(pan>)生前预嘱制度是指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身体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旨在其不可的伤病末期或临终前并丧失决策能力的情形下接受或拒绝哪种护理的指示文件。〔2)生前预嘱制度通过缓和的方式让患者在生命末期以低程度的痛苦度过生命的后一程,从而保障患者尊严死的权利。当患入生命的末期,在尊重患者自主权的前提下,对措施的种类作出理选择。
二、生前预嘱制度的伦理基础
生前预嘱制度的伦理基础是生命质量论、人道主义原则和分配原则。〔3〕首先,医学技术的不断成熟使患者生命长度延长成为可能,但是患者生命的质量没有在本质上得到提升,反而增加了其在病痛下的痛苦程度。生前预嘱的设立旨在减轻患者所承受的不必要痛苦,保护患者免受疼痛的折磨,在临终时可以有尊严地离开。其次,生前预嘱的提出和施行以高度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为基础,对高度自主认同的同时加强对生命的理讨论和思考。[4)充分保障预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不使用生命保障系统,使患者自然死亡,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后,生前预嘱制度虽然属于“舶来品”,但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已彰显了其主旨理念。新颁行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100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100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由此可见,《民法典》对生前预嘱制度在我国的确立预设了空间。虽然我国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件对此作出规定,但生前预嘱制度的确立能够给中国社会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它不仅仅能合理分配紧张的资源、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以及保障个体的生命质量;同时,生前预嘱制度也能发挥资源的大效益,符合资源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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