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人来到这个世上,应该做什么呢?依靠做什么,人才能在这个由“天、地”所创造并养育成的自然世界中,占据与“天、地”并称的位置呢?朱熹的思考正是围绕着以上问题展开。本书从朱熹的入手,回到时代与历史交错的现场,认为朱熹在社仓的实践中开启了他的理学世界的构建。同时,他从秦汉以来的“职”的政治含义和宋代以来对君权的讨论中汲取思想。终,朱熹拈出“职”这一个字,串联起“理”“事”“”“命”等核心概念,为我们描绘了一幅万物“各禀天职,不已”“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理学世界。人类置身其中,要明白自己的“天职”,人类活着的意义,在于在自然面前,践行“作为人的职责”。
目录
序 言
部分 书籍的旅程
朱熹,其与思考的现场
章 朱熹的
章 朱熹生活的时代
第三章 “职”与“理”
部分 阅读作品世界
《四书集注》中所见的哲学图景
第四章 读“天命之谓”的注解
——《中庸章句》所见
第五章读“明明德”的注解
——《大学章句》所见(一)
第六章 读“格物”的注解
——《大学章句》所见(二)
参考文献
摘要与插图
朱熹生活的时代
朱熹出仕的宋朝国家,是由赵匡胤通过篡夺五代的后周国家,在建隆元年即公元960年所建立的。赵匡胤的智库即宰相赵普,他为了阻断自五代以来受到军人重大影响的乱世,确立以民政立国来建立国家的基本方针,将科举选出的文官送入军阀割据的基本单位“州”,让他们活跃在民政立国的前线。
民政立国的理念——县与州
据北宋末期宣和四年(1122年)的统计,北宋朝的疆域一共有1234个县,351个州(京府4、府30、州254、监63),由26个路组成。
南宋时代,淮河被定为宋国与金国的国境线,淮河以南是宋国疆域。据嘉熙三年(1239年)刊刻的疆域便览《方舆胜览》,其疆域有716个县,203个州,由17个路组成。
据嘉定十六年(1223年)的统计,南宋户数为1267万余,口数为2832万余。朱熹在世的孝宗淳熙年间,其口数大概也在该数字。若据《方舆胜览》中记载的县行推算,则一县相当于39553口。
据汉代极盛期元始二年(西历2年)的统计,一共有103个郡国,1577个县,口数为5767万1401。每一县相当于35829口。
据北宋极盛期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的统计,一共有298个府州军监,1265个县,口数为4532万4154。每一县相当于35829口。
由上可知,各时期一县相当的人口乎一致。南宋的孝宗时代之所以多了4000余口,可以推测是由于南宋疆域主要在扬子江流域及以南的农业生产力高的地区,因此这一差异有其意义。
当然,此处所说的都均数值,实际上县的规模有大小差异。在此可以大体看出,不论是汉代还是宋代,民生的基本单位,都是三、四万左右的人口以县城(县衙门所在的城市)为中心而生活的地域单位。在这一“县”单位之上所设定的单位,根据军事、经济、政治的考虑与历史沿革,在汉代为“郡”,在宋代则为“州”。
在前汉宣帝(在位时间为前74-前49年)时代,民政立国的理念已经在现实的国政中得以确立。在班固的《汉书》中,把这位宣帝定为中兴之主,认为是他将汉帝国从汉武帝的强权政治所导致的国土与社会的疲敝、衰亡的危机中重振起来。宣帝重视各郡的长官“太守”,将他们看做是国政之基础—即民政—的担当者。在宣帝时代,有能力且有良心民政的“循吏”辈出。关于“循吏”,次章再论。
宋朝国家从一开始,便在宰相赵普的指导下,将前汉宣帝以来的民政立国之理念作为国政的基础,其目标是终止唐朝国家后半期以来的军阀割据状态。
是个体化的集团?还是公共的机关?
在乱世,权力与武力直接相连。以夺取权力为目标的武力集团,都遵从与拥有军事才能的人物之间的“主从”关系意识,地说,这些人是作为个体化的人群集团,在时代中行动。另一方面,国家克服了战乱,将民政的意义确定为充分地行使权力,并将权力行使的实质放置于数百个州与上千个县这一民政的现场中。由皇帝主宰的中央朝廷将民政活动指派给各地的诸位民政官,赋予他们能够保证其活动的,而且中央还要检查其民政活动是否合适。
若将国家作为机关来理解,所看到的是被合理分割的职务与权限的体系。其中,皇帝也被看作是处于这一机关之中,被赋予了职务与权限的存在。若仿照机关说”来命名的话是“皇帝机关说”,此种国家观与皇帝观便于此出现。
不过,只要当时的朝廷采取的是世袭皇帝制,那么对于国家的这种合理理解,有的局限。统治的正当与皇帝的正统相互纠缠,而正统便是血缘这种个体的因素。由于这一点,作为机关的国家便也与不合理的因素纠缠在一起。
在宋代,虽然朝廷被各种各样的政争、以及围绕国是的党争(分成党派之后的斗争)所动摇,但在其基底处起作用的,乃是在朝廷的担当者们中存在着的对于的两种理解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即是指把朝廷与国家理解为服从皇帝个人的个体化的人群集团,还是将其理解为职务与权限的公共体系——即机关。
母后之力
在这种对立中,缠绕着如下事态,即皇太后与太皇太后等“母后”拥有皇帝的指名权,与作为皇帝正统之保证人的朝廷,共同享有主宰者之。这一点在昔日汉代朝廷中便已明确出现。宋代朝廷立足于北魏以来经由唐、五代相继而来的北朝国家之谱系。在这些北朝系的国家中,立刻可以举出执掌北魏国家的文明皇后冯氏、在北齐一代振兴母权的明皇后娄氏、以及唐代的则天武后等名字,可知母后的活跃度显著。
在太祖赵匡胤建立宋国,与赵普协力民政立国的国家建设中,据传其母亲昭宪太厚杜氏“常与上议军国事,犹呼赵普,尝抚劳之曰:‘且为尽心,吾儿未更事也。’”(《涑水记闻》卷一)。
在第三代皇帝真宗的末期,由于真宗陷入了身心不宁的状态,皇后刘氏便承担起了政务。真宗驾崩时,留下遗诏“尊皇后为皇太后,军国大事权取皇太后处置(虽然是临时,但是由皇太后全权处理)”。年少即位的第四代皇帝仁宗的初期,在前后大约十二年的时间中,都是由章献皇太后刘氏“垂帘听政”。
这位仁宗终没有后嗣,只能从赵氏一族中选择养子迎入宫中。此即第五代英宗皇帝。在即位前后,英宗也多次陷入精神错乱中,因此当时的朝廷对于这一皇位继承是否妥当也怀疑虑。而与当时辅佐皇帝的宰相韩琦一同协力消除这一疑虑的,则是仁宗生前的皇后,即仁宗驾崩后成为皇太后的曹氏。
继承英宗的是第六代皇帝神宗。其生母是英宗的皇后高氏,神宗时为皇太后。高氏与太皇太后曹氏一起,哭着向在身旁伺候的神宗表达了对于安石所“新法”政策的忧虑,认为会带来天意人心的丧失以及都下的动乱,由此引起了神宗对于“新法”的疑虑。原本齐心协力“新法”的神宗的这一疑虑,据说与其后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安石辞掉宰相一事也有关联。(《宋宰辅编年录》卷八)。
神宗驾崩后,高氏成为太皇太后。神宗的遗诏是:“应军国事,并太皇太后权同处分,依章献明肃皇后(前已言及的真宗的皇后、仁宗初期成为皇太后垂帘听政的刘氏)故事施行。”哲宗即位后,高氏在此后约九年中“垂帘听政”,主宰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