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即将通过的《数据法》 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等数据管理基本制度;明确个人数据保护义务,落实数据保护责任;坚持与发展并重,支持数据与发展的措施。本书是由参与数据法起的专家组织编写,是理解和适用数据法的专家解读,为数据法的适用提供了专业解读和适用指引。本书在对条文逐条解读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对数据法核心规则的梳理,首先分析条文中涉及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理论与实务问题,后以已生效案例形式说明法律适用要点,作者还针对每章精心撰写了章节导读,便于对每章内容的整体把握和融会贯通。本书对法官、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务人员等司法实务人员以及法学院师生、社会大众等均具有较好的学和适用指导作用。
目录
则条【立法目的】条【适用范围】第三条【数据、数据处理和数据的定义】第四条【数据工作基本原则】第五条【国家数据工作协调机制】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维护数据的职责】第七条【权益保护与利用原则】第八条【数据处理者的基本义务】第九条【数据保护的社会共治】第十条【行业组织的数据保护义务】第十一条【数据跨境流动】第十二条【投诉举报机制】章数据与发展第十三条【统筹发展和】第十四条【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第十五条【鼓励数据开发提升公共服务】第十六条【数据技术研究和产品、产业体系培育】第十七条【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第十八条【数据检测认证与协同保障】第十九条【数据交易管理制度】十条【数据人才培养】第三章数据制度十一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十二条【建立国家数据风险机制】十三条【建立国家数据应急处置机制】十四条【建立国家数据审查制度】十五条【建立数据出口管制制度】十六条【明确数据领域对等反歧视措施】第四章数据保护义务十七条【数据保护义务履行方式】十八条【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义务】十九条【风险处置义务】第三十条【重要数据处理者的风险评估义务】第三十一条【重要数据出境规则】第三十二条【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第三十三条【数据中介服务机构的义务】第三十四条【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义务】第三十五条【有权依法调取数据】第三十六条【外国司法或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请求的处理规则】第五章政务数据与开放第三十七条【政务数据运用的目标和要求】第三十八条【收集、使用数据的基本原则】第三十九条【数据管理制度】第四十条【委托他人处理数据】第四十一条【政务数据开放原则】第四十二条【开放目录台】第四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主管部门对数据风险的前置处理】第四十五条【不履行数据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违反数据出境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说明审核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不履行数据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失职尚不构成犯罪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非法数据处理活动的处罚】第五十二条【法律责任的兜底条款】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统计、档案工作中的数据处理活动,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第五十四条【军事数据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