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制度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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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行政法学与民法学的视角,结合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首先,论述了税收滞纳金的产展及其质基础;其次,从域外税收征管制度与税法学发程的角度,对我国现有税收滞纳金概念加以比较研究而探求适合我国税收征管的税收滞纳金概念和质,构建税收滞纳金征管制度,完善相关法域的制度衔接;再次,从法理学的角度,深入比较研究税收滞纳金法律构成要件,有关税收滞纳金的概念能和目行分析;后,提出税收滞纳金在法律威慑、法益保护和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制补强,初探适合我国的税收滞纳金制度体系。

目录

章 绪论 节 税收滞纳金相关概念 节 税收滞纳金的特征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的沿革 第四节 税收滞纳金的体系和体例章 税收滞纳金的概述 节 税收滞纳金的概念的本质 节 税收滞纳金的要素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的学说分类第三章 税收滞纳金的发生、 征管和消灭 节 税收滞纳金的发生 节 税收滞纳金的征管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的消灭第四章 税收滞纳金之债的效力 节 税收滞纳金之债的效力概述 节 税收滞纳金之债对纳税义务人效力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之债对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第五章 税收滞纳金纳税担保 节 税收滞纳金纳税担保概述 节 保证担保 第三节 保证金保证第六章 税收滞纳金的确认与核定 节 确认与核定的基本知识 节 税收滞纳金的确认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的核定第七章 税收滞纳金的预约裁定 节 预约裁定概述 节 预约裁定的程序 第三节 预约裁定救济第八章 税收滞纳金征管 节 税收滞纳金的履行 节 税收滞纳金权利救济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补偿顺位第九章 税收滞纳金制度的问题及成因 节 税收滞纳金的问题 节 税收滞纳金问题的成因第十章 税收滞纳金制度缺失及规制补强 节 制度缺失 节 税收滞纳金规制补强第十一章 我国税收滞纳金制度完善建议 节 设置清晰的税收滞纳金征管制度 节 完善税收滞纳金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第三节 明确税务行政及司法机关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章 我国税收滞纳金制度的立法展望 节 税收滞纳金的立法原则 节 税收滞纳金实体法的构成 第三节 税收滞纳金程序法的构成 第四节 税收滞纳金的法律环境参考文献后记

摘要与插图

节税收滞纳金相关概念

一、税法学的概念

税法学是研究对税收关行法律调整的专门学科,与会计法学、审计法学同属于财政法学范畴,是新兴学科。

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税收法律制度,研究任务是为税收法律调整提供依据,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税法的一般理论括税法的质、特点、基本原则、职能和任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关系以及税法的产展等。

2)税法实体规范括税收管理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鉴定制度、纳税申报制度、纳税检查制度、发货票管理制度、税收纠纷和违章处理制度等。

3)税收立法的预测和展望括税收法规建立、发展及变化的前景,税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及税收法律规范体系。

4)各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比较括不同法系、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税收立法方面的共同点及主要差别,税收协定和条约,以及经济交往中的税收法律问题。

税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经济法学是一门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侧重于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和内容的研究体上说,税法学是经济法学重要的分支学科,它与企业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商标法学等共同构成经济法学体系。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经济法学的宏观调控内容中应有涉及,但税法学与经济法学在阐述税收与税法的内容上应各有侧重。经济法学应围绕税收和税法的宏观调控手行研究,主要应啊明税收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运用;而税法学则应围绕税法的基础理论和税收法律规行研究,主要应阐述税法的具体法律内容,并明确个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征收管理。

2)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财政学是一门研究财政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应用理论学科,主括对财政理论、财政活动和财政政策的研究。其中财政活括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而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财政学收入理论的核心必然是税收。因此,财政学在税法的立、改、废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财政学中的宏观财政政策、分税制财政、税款缴库和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内容,都与税法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财政学是从宏观角度来分析财政现象,其更多地关心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研究如何提高税收经济活动的效率,减少税收的负面影响;而税法学是对财政学研究领域的税收问题从更侧重法学的角行分析的学科,其更多地着眼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考虑纳税人基本权责的实现过程,以体现对征税权的制衡和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3)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法学与税收学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问行研究的,因为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收关系从来都是合二为一的整体。税法学是研究如何对税收关行法律规范的学科,其从宪法出发确定权利与义务,并使这些权利与义务得以实现;税收学是研究如何对经济活行分配的学科,探索税制各要素与经济变动之间的函数关系,不断优化税制结构,达到税收的佳调控目标。二者研究对象重叠,研究视角各异,研究内容各有侧重。税收学更多地关注作为财政收入的税收资金的运动过程,税法学则更多地着眼于税收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定位,从宪法学国家权力来源的角度出发,设计纳税人主权的实现过程。将二者混同,等于取消了税收学与税法学的学科界限,无视了税法学的存在价值。

4)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会计学是一门研究会计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侧重于会计理论和资本运营的研究,并构成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在研究对象上,会计学主要研究企业资本运营状况和效益大化措施;税法学研究的括企业纳税人和自然纳税人以纳税义务为核心的经济活动。会计学研究讲求会计核算的真实和效益,真实即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与可靠程度,效益即要求不断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大化。税法学研究讲求经济运行的合理与合法,合理即讲求核算的相均社会成本及税收分配的与效率问题,合法即在依照税法的基础上不考虑征税成本而做到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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