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三篇16章。第1篇地面通信系统,主要内容有:GMDSS概论,无线电波的传播,船用中/高频(MF/HF)通信设备,船用VHF通信设备,NAVTEX、SART及船舶备用电源。第2篇卫星通信系统,主要内容有:卫星通信绪论,经认可的移动卫星通信系统,Inmarsat C系统及其船站,Inmarsat F、Inmarsat FBB和铱星终端设备,搜救卫星系统及EPIRB。第3篇船舶通信业务,主要内容有:地面系统通信业务,经认可的移动卫星通信业务,遇险、紧急和通信业务,海上信息业务,业务,船舶电台管理与专项检查。
目录
第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篇地面通信系统
第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章 GMDSS概论
1.1GMDSS基本概念能
1.2GMDSS的组成及船载设备配备要求
1.3GMDSS的实施与发展
思考题
第2章无线电波的传播
2.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电波辐射与传播
2.2各波段电波传播特点
2.3无线电通信的基本概念
思考题
第3章船用中/高频(MF/HF)通信设备
3.1SSB通信的原理
3.2船用MF/HF SSB发射机
3.3船用MF/HF SSB接收机
3.4NBDP终端设备
3.5 MF/HF DSC终端设备
3.6船舶常用的中短波天线
思考题
第4章;船用VHF通信设备
4.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船用VHF通信概述
4.2船用VHF收发设备
4.3 VHF-EPIRB
4.4双向VHF无线电话
4.5甚高频数据交互系统发展现状
思考题
第5章 NAVTEX、SART及船舶备用电源
5.1 NAVTEX系统
5.2搜救应答器
5.3GMDSS备用电源
思考题
第2篇卫星通信系统
第6章卫星通信绪论
6.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卫星通信及其特点
6.2通信卫星
6.3卫星通信频段及主要能参数
6.4卫星通信中的主要技术
思考题
第7章经认可的移动卫星通信系统
7.1 Inmarsat系统
7.2 Iridium(铱星)系统
思考题
第8章;Inmarsat C系统及其船站
8.1 Inmarsat C系统结构及特点
8.2 Inmarsat C船站组成
8.3 Inmarsat C系统主要通信业务
8.4 Inmarsat C系统的EGC业务
8.5 Inmarsat mini-C移动站简介
8.6船舶保安报警系统
8.7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
思考题
第9章;Inmarsat F、Inmarsat FBB和铱星终端设备
9.1 Inmarsat F系统
9.2 Inmarsat FBB系统及船站
9.3船舶常用的卫星天线
9.4铱星系统设备
9.5其他卫星通信系统简介
思考题
第10章搜救卫星系统及EPIRB
10.1 GMDSS搜救通信网
10.2 COSPAS-SARSAT系统
10.3 AIS MOB和EPIRB-AIS 设备
10.4我国的搜救系统
思考题
第3篇船舶通信业务
第1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章地面系统通信业务
11.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
11.2数字选择呼叫业务
11.3窄带直接印字电报业务
11.4甚高频和单边带电话业务
11.5通报表
11.6地面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思考题
第12章经认可的移动卫星通信业务
12.1 Inmarsat C通信业务
12.2 Inmarsat F通信业务
12.3 Inmarsat系统的接续短码业务
12.4 Inmarsat海上宽带业务
12.5铱星系统业务简介
12.6卫星船站的维护和保养·思考题
第13章遇险、紧急和通信业务
13.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遇险、紧急、通信概述
13.2遇险通信业务
13.3紧急和通信业务
思考题
第14章海上信息业务
14.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海上信息业务概述
14.2全球航行警告业务
14.3海上信息的报文结构
14.4 NAVTEX业务
14.5 Inmarsat网(SafetyNET)业务
14.6辅助海上信息业务
思考题
第15章业务
15.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授时业务
15.2船舶报告系统及业务
15.3防海盗/武装袭击报告
思考题
第16章船舶电台管理与专项检查
16.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船舶电台管理制度及要求
16.2船舶电台执照与证书
16.3船舶电台日志
16.4船舶电台的业务文件和技术资料
16.5报底、账单和船舶电台日志的管理
16.6船舶通信PSC/FSC专项检查
16.7船舶通信资费
16.8《无线电信号表》的使用
思考题
附录本书英文缩写汇编
参考文献
摘要与插图
第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章 GMDSS概论
建立、可靠的海上通信网络,对于有效地执行搜救任务、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的,以及大限度地满足全球海上运输展需求是十分重要的。由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启动实施的全球海上遇险和系统(Global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GMDSS)是基于这一目的。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海上通信的客观需求,GMDSS会不断完善和丰富,系统能也将不断增强。
1.1GMDSS基本概念能
1.1.1GMDSS的产生
海上无线电通信开始于一百多年前,在当时海上无线电通信的主要目的行商业信息的传输,因此当时的无线电通信系统不能称为“海上遇险和系统”。1912年“泰坦尼克”号事件,使人们清晰地认识到海上无线电通信对于保障船舶航行和生命财产的重要。在1914年1月20日以英国为首的13个主要航海国家形成了份《海上人命公约(SOLAS)》,对船舶的无线电通信提出将500kHz作为莫尔斯电报的遇险
呼叫频率,“SOS”作为遇险求救信号,并要求每条船舶应有固定的“船舶呼号”,以及航行期间对规定的遇险呼叫频行值守等重要规定,建立了基于莫尔斯电报通信技术的海上遇险和通信。
海事组织的前身“间海事协调组织,即 IMCO(Intergovermment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制定了(1948 年海上人命公约),并将该公约定于1958 年生效。1974年IMCO对SOLAS1974年海上人命与公约》,并定于1980年5月25日生效。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签约国,公约对我国也开始生效。1981年和1983年IMCO(1983年,IMCO正式改名为海事组织,Interm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再次对SOLAS1984年9月1日和1986年7月1日生效,陆续规定了2182kHz和156.525 MHz作为无线电话遇险报警频率。
在GMDSS实施之前,全球海上的无线电遇险和通信主要依据《1974年海上人命与公约》及其1981年和1983年修正案中的规行,体现了“海上中心,船间报警”的指导思想,而且船舶所需配备的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依据船舶的大小和吨位行规定;海上的遇险、和常规通信主要在MF、HF 和VHF波段行。航行船舶在遇险和紧急
的情况下,只能使用上规定的无线电报遇险报警频率500kHz和无线电话遇险报警频率2182kHz/156.8MHzGMDSS 通信设备与业务高频无线电波所能覆盖的海成。因此,原系统遇险和日常通信无论是在覆盖范围上,还是在通信手段的可靠上都具有的局限。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可靠通信距
原系统使用的遇险通信和报警频率主要工作在中频和甚高频波段,通信的有效距离一般在150nmile以内。所以这种遇险报警只是针对遇险船航行的某些船舶和中频或甚高频电波所能达到的某些岸台,即所谓船对船和船对岸的报警,显然这种报警方式无法提供远距离报警,这对远离陆地在大洋中航行的船舶或在船舶的海域,遇险船舶实现可靠的报警和对行有效的救助都是很困难的。
(2)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报务员才能适任海上遇险报警与通信
莫尔斯电报报警是原系统的主要报警手段,因此经过专门训练的报务员才能具备这种技能,其他人员难以胜任,这给遇险报警与通信操作的广泛带来了的限制。
(3)报警设备的自动化和可靠能差,人为因素大
原系统遇险报警信息主要靠人工手动输入(如位置信息等),报警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发出,这样无法满足对突发海难事故报警的需要。同时接收遇险报警的对象不论是船台还是岸台都是人工守听,存在着许多的人为因素,如漏听或信号辨别不清等。因而有时即使报警信号已发出,也未能报警。
(4)远距离报警手段单一,全球覆盖能力低
尽管原海上通信系统中,船舶也配备了高频(HF)设备,使得船舶遇险时可以在HF波段行报警,但短波波段传播不稳定,远距离报警手段单一,同时上也没有规定在该波段上强行遇险值守,这样导致了原系统的HF报警不能实现有效和可靠的全球覆盖,难以实现以岸基为中心的海上搜救。
(5)对遇险船舶的搜救缺乏间的有效协调与合作
在原海上通信系统中,尽管许多国家建立了较广泛的搜救设施和船位报告系统,但由于缺乏合适的远距离通信网,不能实现有效的远距离报警与协调通信,并且缺少一个合理的,统一的搜救程序,所以这些设施在多种情况下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限制了间的广
泛搜救协作。
(6)常规通信手段落后,通信自动化程度低
常规通信是船舶日常运营和管理所必需的。原海上通信系统中以电报通信为主,通信方式单一、效率低下、可靠差,无法满足多种船舶在海行快捷、灵活、通信的需要。
因此,IMO(当时称为IMCO)在20世纪70年代初充分认识到改善和发展该系统的必要。1972年在无线电咨询委员会(后与频率登记委员会合并为现在的无线电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帮助下,IMCO开始着行海上卫星通信系统的研究工作,并于1979年成立了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
1973年IMCO全体成员国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发展海上遇险呼救系统的建议”,即第
A.283号决议,正式开始海上无线电通信系统的研究。
1979年4月,IMCO在德国汉堡召开了海上搜救会议,认真讨论了海上遇险和
通信的议案,通过了《海上搜寻救助公约》。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简称SAR(Intermrtional Convention on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1979))公约,该公约的宗旨是:对海上遇难者